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張勝豐賣帳戶涉洗錢案,遭判刑3個月。(圖/張勝豐提供)
曾與天后共舞 張勝豐遭爆賣帳戶助詐團
被譽為華語流行樂壇的「舞蹈教父」、蔡依林的恩師張勝豐(現改名張哲豪),良好形象崩毀。他被控以新台幣1,000元將名下第一商銀帳戶賣給詐欺集團用作洗錢管道,後將匯入款項轉至比特幣帳戶購幣,觸犯洗錢防制法。台北地院今(18日)依法以洗錢罪判刑3個月,併科1萬元罰金,緩刑3年,並需向公庫支付3萬元;張勝豐未提出上訴,判決確定 。

▲張勝豐在華語流行樂壇有「舞蹈教父」的封號。(圖/張勝豐提供)
賣帳戶手法曝光 被害人落入詐騙陷阱
據檢調調查,詐騙集團成員於2023年5月13日先以臉書Messenger假稱提供信貸資格,引誘洪姓被害人加入Line,並導至虛假網站。客服謊稱帳戶資料有誤,必須先轉帳7.5萬元才能解凍。結果洪於當日下午在桃園7‑11透過ATM轉入3萬元到張勝豐帳戶。張隨即將款項轉入詐團比特幣帳戶,被害人才驚覺遭詐後報案 。

▲張勝豐是蔡依林的恩師。(圖/翻攝臉書)
法院量刑考量 張勝豐未補償也獲緩刑
判決指出,張勝豐雖無前科,亦未與被害人和解,自陳僅打零工維生、碩士肄業,因其自首認罪,被害人經傳喚未到,才致張無從談賠償,社會影響評估後,獲判處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

▲拔河女神卓家馨也因賣帳戶涉洗錢案遭判刑。(圖/翻攝自卓家馨臉書)
賣帳戶就是協助洗錢 拔河金牌女神衰喊冤
法令明文規定,提供帳戶給不法使用者即涉洗錢,儘管社交平台或App常出現「幫忙賺小錢」求助文,《洗錢防制法》與《銀行法》皆將此視為犯罪行為。拔河金牌女神卓家馨日前也因賣帳戶涉洗錢案遭判刑3月,她在臉書喊冤強調:「我沒有協助詐騙集團,我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