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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單親爸判刑7年2月被罵「恐龍」? 國民法官:完全可以接受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李佳修酒駕超速撞死單親爸,一審國民法官判處李男7年2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李佳修酒駕超速撞死單親爸,一審國民法官判處李男7年2月有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男子李佳修酒駕且超速撞死王姓單親爸爸,因適用國民法官法,全案由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共同審理,結果判處李男7年2月有期徒刑。新聞報導一出,其實已有不少外界聲音認為判刑過輕。北院在宣判結束後也召開記者會,聽取國民法官參審後的心得。

有國民法官表示,司法不是只有單純的懲罰,否則就會變成報復性司法,如果因此被外界批「恐龍法官」,他完全可以接受。

另有國民法官表示,原本對司法不是很了解的他,要理解法理、法律原則其實很「燒腦」。而過程中讓他最激動的,不是看到血淋淋的屍體照片,而是看到死者的女兒照片。

還有國民法官表示,參與審判讓他了解法律並非冷酷、無情,也充分了解刑法中的「情堪憫恕」。有備位國民法官則表示,原本擔心自己會不會太過主觀,但經過評議,發現擔心都是多餘的,國民法官參審能讓判決納入多方面意見,自己也上了一堂法律課。

審判長兼受命法官林鈺珍認為,國民法官們都能很快掌握證據且表示意見。評議時,是以匿名「便利貼」方式討論量刑,再進行進一步討論。有國民法官認為,李佳修無法選擇被撞的人是誰,死者的條件只列為中性因子,這部分連她也有被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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