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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退款被拒絕!女惡意報復4個月狂退277樣商品 遭商家提告判賠8800元

文/CTWANT

大陸一名女子在網路下單一支口紅,試用後向商家要求退款被拒,沒想到她竟展開疑似報復行為。(示意圖/Pixabay)

▲大陸一名女子在網路下單一支口紅,試用後向商家要求退款被拒,沒想到她竟展開疑似報復行為。(示意圖/Pixabay)

大陸一名女子在網路下單一支口紅,向商家要求退款被拒。沒想到她竟在接下來的4個月內,購買了277樣商品,並在尚未收到貨品時,就以各種問題要求退款,最後店家忍無可忍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女子惡意下單,要求其以書面形式賠禮,並賠償對方2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800元)。

大陸一名女子在2022年10月底在網路商店下單一支口紅後,便向賣家要求退款退貨。而當賣家收到退貨後,發現口紅已被試用過,無法二次銷售,因此拒絕退款給該名女子。

沒想到接下來的4個月內,這名女子在該網路商店下單100多單,總計277項商品,但都在尚未收到貨品時,就以產品質量差、發錯貨的問題進行退貨退款。且女子還不斷在該商家的評論區給負評,導致該網路商店遭到平台罰款。

最後商家忍無可忍告上法院,要求女子立即停止惡意下單並賠償經營損失9,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萬元)。後續經過法院審理,法官認為該女子實際上並沒有真正的購物意願,主觀上存在惡意,已經構成對商家合法權益的侵害,要求女子以書面形式賠禮道歉,並將賠禮道歉的內容在原告經營的個人店舖主頁公開半年,同時賠償對方經濟損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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