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翊綺/台北報導
▲春節連假上班有加班費,不少人會選擇搶在這時上班賺外快。(圖/資料照)
農曆春節連假倒數!從2月8日(四)小年夜到2月14日(三)大年初五,一共有7天連假,民眾若在春節期間上班賺外快,薪水會加倍嗎?百貨服務業、護理師等排班制或變形工時,也有加班費嗎?其實月薪制、時薪制、排班制的加班計薪大不同,民眾可得多留意。
104人力銀行整理常見問題及圖表,教大家摘要年假上班如何搶一波,針對月薪制員工,小年夜(2月8日)、大年初一(2月10日)上班,由於這兩天是休息日,若當天加班,前兩小時薪資以2.34倍計算(本薪1+加班費1.34),後六小時薪資以2.67倍計算(本薪1+加班費1.67)。
除夕(2月9日)、大年初三(2月12日)、大年初四(2月13日)、大年初五(2月14日)上班,這4天是國定假日,若當天加班,當天全天8小時薪資以2倍計算(本薪1+加班費1)。至於大年初二(2月11日)則是例假日,不得上班。
Q1:行銷企劃、產品經理等「朝九晚五」上班族,春節上班,怎麼計薪?
這類工作者多為每月工作滿30天的正職上班族,以月薪42000元為例,換算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75元(42000÷30天÷8小時);而連假期間加班的計算方式則可參考以下計算方式。
1. 加班日為休息日(小年夜、初一),加班費為175元×2小時×1.34+175元×6小時×1.67=469元+1754元=2223元/天
2. 加班日為國定假日(除夕、初三、初四、初五),加班類為175元×8小時×1=1400元/天
3. 加班日為例假日(初二),則不得出勤
Q2:櫃哥櫃姐、影廳售票、醫生護理師等「排班制」上班族,春節上班,怎麼計薪?
百貨服務業、護理師等工作多採「排班制」或「變形工時」,如果公司與勞工協商,把春節假日與其他工作日調動,春節上班則無加班費可領,但2月總計須排入4個例假、4個休息日,以及5個國定假日共13日排休(即除夕、春節假期和228和平紀念日),若2月排定後之休息日與國定假日仍需出勤時,則可領到加班費。
Q3:年貨大街、餐飲服務生等「兼差族」,春節上班,怎麼計薪?
若每月工作固定不到30天,或每天工時不到8小時,採時薪制的兼差族、臨時工,例如年貨大街、餐飲服務生等,時薪制人員的出勤計薪方式和月薪制不同,主要差異是,時薪制人員的時薪已經包含休息日與例假日薪資,休息日當天出勤加班,只須給加班費即可。
舉例來說,除夕到大年初三這4天,對於時薪制工作者來說是國定假日,若時薪200元,當天工作4小時,可領200元× 4小時×2(1本薪+1加班費)=1600元。
若是除夕、初四或初五這3天,雇主則可視實際需要各自定義這三天為平日、休息日、例假日。若定義為平日,沒有加班費,可領本薪;若定義為休息日,當天工作4小時,可領200元×2小時×1.34加班費+200元×2小時×1.67加班費=1204元;若定義為例假日,不得出勤。
Q4:外送員春節上班,也有加班費嗎?
目前外送員與平台之間多屬於「承攬」或「委任」關係,不適用《勞基法》春節出勤給薪、補假規定,但過往各大外送平台皆有春節期間的獎金加給,加上連假期間往往訂單需求大於外送人員的供給數,有額外的小費可以期待。
最後,104人力銀行也提醒,若雇主在過年期間違反相關規定,不論是強制出勤或未依法支付加班費,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勞工須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以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