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身障者!《停車場法》初審通過 佔用專用停車位將開罰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8)日初審通過《停車場法》修正草案,駕駛人若佔用停車場內的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停車場經營業者應通報主管機關,否則將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駕駛人則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委員會 

▲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停車場法》修正草案。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利,交通委員會今日修正《停車場法》,規定停車場業者,需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遭佔用時,主動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未通報者主管機關將要求限期改善,若仍未改善,將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至於駕駛人若佔用專用停車位,包括身心障礙者專用、母嬰親子專用、卸貨專用、臨停專用等等,將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藍白再鬥「京華城」容積率!京華城29日出面說明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