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不甘分手竟性侵報復!印尼移工宿舍伸魔爪 她機警錄音讓前男友完蛋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小花在阿魯首次犯案時就開起手機錄音功能取得性侵鐵證,阿魯即便上訴也難以翻身。(示意圖,非當事人/ Xframe)

▲小花在阿魯首次犯案時就開起手機錄音功能取得性侵鐵證,阿魯即便上訴也難以翻身。(示意圖,非當事人/ Xframe)

印尼籍移工阿魯(化名)在台工作期間與女子小花(化名)交往,沒想到後來分手後,阿魯竟於2023年間藉故性侵小花得逞,還傳訊威脅對方「不要亂來,我會殺妳」,]態度十分囂張惡劣,案經高雄地院一審後依涉犯依照強制性交罪、恐嚇使人攝錄性影像未遂罪分處4年、7個月有期徒刑,上訴二審後遭高雄高分院駁回。

判決指出,阿魯、小花過去曾交往過,但後來2人分手後阿魯不甘心,於是在2023年6月某日,阿魯趁著在宿舍與對方獨處的機會時性侵得逞;犯案後,阿魯甚至傳簡訊威脅小花「妳不要鬧事、不要亂來,我會殺妳」、「妳繼續這樣鬧,妳小心一點,妳的家庭會毀掉的」讓小花心生恐懼,最後甚至吃定小花懼怕他,不時要小花自拍私密照傳給他,但都遭到小花明確拒絕。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阿魯被認定涉及強制性交罪、恐嚇使人攝錄性影像未遂罪,因此依法分處4年、7個月徒刑,並於執行完畢或遇赦免將驅逐出境;但阿魯對此不服上訴,供稱2人是情侶關係,且像正常人都會發生性行為,若不是情侶關係,小花為何會提起結婚的話題?

阿魯還辯稱,這起事件發生後2人還發生過多次關係,並沒有強制性交、恐嚇安全、恐嚇使人攝錄性影像未遂罪的犯行,阿魯雖最後仍有認罪,又請求法官看在他學歷不高、不懂台灣法律、家境也不好的情況下可以從輕量刑。

但高雄高分院認為,阿魯準備伸出狼爪前,小花曾機警打開手機錄音,並錄下了小花拒絕的過程,可見小花當下並未同意發生性行為,不能以後續2人發生多次性關係後,來反推回當下小花的意願與否,在審酌上述案情後,法官仍駁回阿魯上訴,除恐嚇安全罪不得上訴外,其餘2罪仍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