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東報導
台東男大生擁抱女同學阻止酒駕遭判2月徒刑。(圖/翻攝Pixabay)台東縣1名男大生阿豪(化名),先前深夜進行樂團練唱,女團員小萱(化名)酒後欲騎車離去,阿豪急忙緊抱住她,藉以阻止小萱酒駕,過程中碰觸到對方屁股及大腿,事後小萱提出告訴,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阿豪;台東地院認為,其他女同學可協助勸阻酒駕,阿豪大可不必採取強抱手段,儘管強制猥褻罪不成立,但法官仍依強制罪判阿豪2月徒刑、緩刑2年,並禁止對小萱騷擾跟蹤。
檢警調查,阿豪及小萱均是該大學樂團成員,2023年某日晚間時分,6名團員在阿豪住家練習結束後,2人先行離開,剩下的1男3女飲酒作樂至隔天凌晨,結束後小萱剛坐上機車,阿豪就上前緊抱住她,不讓小萱騎車離開現場。
小萱認為,阿豪練唱時曾改編歌詞,內容提及「我想吻你」、「我想擁抱你」等語句,她想走時被強行擁抱,還觸摸到她的臀部及大腿,令她感到十分嫌惡,檢方遂依強制猥褻將阿豪起訴。
阿豪辯稱,擁抱是為了阻止小萱酒駕,但法官認為,阿豪摟抱時觸碰到小萱之肩膀、後背、臀部及大腿等部位,加上小萱也不記得自己有被搓揉或撫摸,在場之人亦認為他是在阻止酒駕,認定強制猥褻罪不成立。
法官指出,阿豪已取走小萱安全帽,理應可以阻止酒駕,或拜託另外2名女同學幫忙,無須運用擁抱手段,遂依強制罪判阿豪2月徒刑,緩刑2年,並禁止對小萱騷擾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