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大樹「和山光電」現址已長出植生。(圖/翻攝畫面)高雄大樹「和山光電」因違法施工遭高雄市政府開罰、移送法辦,案經橋檢偵結後,因違法開發2.5萬平方公尺山坡地、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等,將電廠業者林瑞豐、水保技師等7人起訴,其中林瑞豐、吳姓水保技師等則依法求刑2年半,並督促廠商將山坡地植生覆蓋率回復到符合水土保持規範的程度。
橋檢指出,林瑞豐、林姓股東在公有山坡地擅自開發,並投入巨額資金發展光電,並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於不可開發的區域內進行開罰,並接連進行2期開發工程,總違規開發面積達到2萬5897.18平方公尺。
高雄市政府在案情爆發後,多個單位著手進行相關懲處,其中水利局於6月19日移送法辦,並於同月23日廢止第2期水保計畫、經發局報請能源署廢止籌設許可及施工許可、都發局則報請內政部將該片山坡調整回原編定使用,以利後續恢復植生;能源署則於8月間廢止光電二期水保施工許可。
日前地貌完全被光電業者破壞殆盡。(圖/翻攝畫面)橋檢表示,6月23日與水保局人員前往會勘後,並查明廠商是否違反水土保持計畫導致水土流失等,經調閱相關資料後,已於7月22日發動搜索,並將林、吳2人聲押禁見獲准,後續經偵辦後已起訴林瑞豐等7人,並分別求處2年半到7個月不等刑期,目前遭破壞的山坡地中,違規的第一期太陽光電板已經拆除、第二期植生已鋪設完畢、3座滯洪沉砂池及排水溝、集水井皆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