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34歲陸配簡姓女子,去年涉嫌在新店區景點碧潭溺死2名親生女兒,昨天開庭審理。(圖/翻攝畫面)34歲陸配簡姓女子來台居住跟公婆有爭執,去年涉嫌在新店區景點碧潭溺死2名親生女兒;簡女收押、起訴,案件進入審理階段,至今仍在押。昨天(28日)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簡女聲稱3人一同下水,看著女兒越漂越遠,未見她掙扎,還一度哽咽表示,「如果能重來,絕對不會做後悔的事」。
回顧此案,34歲中國籍簡女和47歲白姓丈夫在中國相識,成家後生下一對女兒,2023年7月搬來台灣跟公婆同住在新北中和南勢角,但因生活習慣跟公婆有摩擦,未料,卻在2024年,7月2日帶著年僅9歲和10歲的女兒,到新店區景點碧潭,以拍照為由,拐騙女兒走下溪流,害姊妹溺斃,自己則獨自游上岸。
簡女落網後,於2024年7月4日遭收押,台北地檢署於同年10月28日將她依殺人罪起訴,移審地院審理,仍裁定羈押,至今仍在押中,昨天(28日)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
涉案陸配回憶,當時3人一起走到水裡,左右都牽著女兒的手,直到水淹至頸部,最終姊姊越漂越遠。(圖/翻攝畫面)據《自由時報》報導,審理時,檢方詢問案發經過,簡女則回憶,3人一起走到水裡,左右都牽著女兒的手,直到水淹至頸部,最終姊姊越漂越遠。檢方還追問,為何走到放置禁止進入三角錐的區域;簡女則聲稱,沒有看到。
國民法官也質疑,為何看著小孩掙扎,沒有試圖去救;簡女雖坦承3人一同下水,但未見女兒掙扎,開庭期間,多次表示懊悔,還強調,「如果能重來一次,絕對不會做後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