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同性伴侶,婚後竟發現另一半跟不同砲友發生至少21次性行為,還體驗多人運動,施用不知名藥物及毒品助興,甚至染梅毒還傳給元配。(示意圖/Pixabay)台中一對同性伴侶,婚後竟發現另一半跟不同砲友發生至少21次性行為,還體驗多人運動,施用不知名藥物及毒品助興,甚至染梅毒還傳給元配,讓正宮氣到終止婚姻關係,並向伴侶及伴侶的砲友提告求償,共獲賠35萬元。
判決指出,男子阿國(化名)與大壯(化名)兩人為同性婚姻伴侶,於2021年結婚,未料,阿國婚後,多次跟不同砲友發生性行為至少21次,性愛足跡遍及住處、車上友人、租屋處等地,還曾體驗「3人同時發生性行為」並施用不知名藥物及毒品助興。
事後阿國還因此感染梅毒,還傳染給伴侶大壯,因另一半性生活混亂,導致兩人關係破裂,合意終止婚姻關係。大壯因此向法院提告,對阿國及他其中一名砲友小帥(化名)分別求償60萬與90萬元。
阿國否認指控,認為大壯無法證明他與另外5人有為性行為,賠償金額過高,請求駁回告訴。同為被告的小帥則未否認發生性行為,還反控阿國刻意隱瞞真實婚姻狀態,此外,也請求侵權行為時效已過,作為抗辯。
綜合相關證據,法院未採信阿國、小帥主張,認兩人舉動已嚴重破壞他人對婚姻信賴及家庭穩定,造成大壯受非財產上損害即精神上痛苦。
法院審酌雙方身分、地位、收入、財產狀況,判決阿國與小帥應分別賠償大壯15萬元、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