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時瑛、何正鳳/高雄報導
行動不便的民眾利用輪椅輔具外出,常會有人在輪椅上加裝電動車頭,時速最快可以達到30公里,不過有民眾目擊,在鳳山有人騎改裝輪椅在慢車道上,腿上還抱著不到2歲的寶寶,看起來有點危險。另外在左營也有民眾,騎著車身特別低的電動三輪車,在內線和轎車爭道,更是險象環生。
輪椅改裝而成的電動三輪車,行駛在內車道上,與自小客車爭道。三岔路上一台看起來像是輪椅的電動三輪車,車上還插有一個小紅旗,在路口停等紅燈,車身明顯比旁邊的機車低很多,綠燈前行一路騎在內車道上,得和自小客車爭道。
民眾:「比較高的車就看不到他,應該要騎旁邊一點,不然太危險了。」
另外還有在鳳山的慢車道上,前方這位女子坐在輪椅上,在慢車道上移動,靠近一看女子的輪椅前方還有一個車頭,誇張的是一名看起來不到2歲的小寶寶就坐在女子的身上。
南區輔具資源中心主任曾芸家:「電動的車頭,它是外掛上去的,它的時速就我所知現在的產品,它的時速最高可以開到30。」
由輪椅改裝、加裝電動車頭,時速大概是20公里起跳。這種改造過的輪椅是在一般輪椅上加裝電動車頭,時速大概是20公里起跳,可以拆卸,不過危險性在於,如果在不平的馬路上,騎快的話車身可能不穩,容易翻車。
南區輔具資源中心主任曾芸家:「因為它車子也比較輕,那如果速度高,地面不平整的話,那他們翻車的事件也是時有所聞,所以他們都要學習,如果翻車要怎麼爬起來。」
左營分局博愛四路所長鄭煒:「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可處罰新臺幣500元罰鍰。」
女子騎乘改裝的電動輪椅,腿上還抱著不到2歲的小寶寶。醫療器材範疇的行動輔具,在路權上視為行人,應該在人行道上行駛,沒有人行道的話要靠邊行走,不管是電動三輪車或是加裝車頭的改裝輪椅,像這樣穿梭在車陣中,罰鍰事小,如果行動不便又摔車,傷勢恐怕會比一般人更嚴重,還是別貪圖方便,騎在馬路上造成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