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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休假凍未條!拿iPhone趴窗偷錄「5部表姊洗澡片」讓他付出慘痛代價

記者陳弘逸/嘉義報導

嘉義縣役男在家中用手機偷拍表姊洗澡,刑事部分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則判賠8萬元慰撫金,須負擔1072元訴訟費,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
嘉義縣役男在家中用手機偷拍表姊洗澡,刑事部分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則判賠8萬元慰撫金,須負擔1072元訴訟費,可上訴。(示意圖/PIXABAY)

嘉義縣役男大壯(化名)去年在家中用手機偷拍表姊小花(化名)洗澡,並竊錄5部裸露臀部的性影像,當場被她活逮報警並提告;偵審期間,大壯自白認罪,雖有意願調解、和解,但小花都拒絕,刑事部分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則判賠8萬元慰撫金,須負擔1072元訴訟費,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大壯(化名)服役期間,於2024年12月2日下午2時40分許,趁表姊小花(化名)洗澡時,用iPhone 11 pro max手機,開啟錄影,從浴室窗戶外朝浴室內錄影。

大壯藉此拍攝5部小花裸露臀部等,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影片,當場被表姊發現,憤而報警提告。

偵審期間,大壯自白認罪,雖有意願調解、和解,但小花都拒絕,刑事部分,法院於今年8月8日宣判,將大壯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案件已定讞。

事後,小花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大壯認為金額太高,請求駁回。

民事庭法官認為,大壯的行為,造成小花陷於影像是否外流或外洩的心理困擾,審酌侵害手段、所受精神痛苦,判大壯應賠償8萬元慰撫金,須負擔1072元訴訟費,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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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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