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關於租金補貼、公益出租人等政策,不少房東吐苦水,提及「房客不一定符合資格」,專家提醒,租金補貼是房客的事情,而房東若是主動加入社宅包租代管,就不用擔憂被排除稅負優惠問題。(AI示意圖)政府近年大力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祭出各式稅賦減免,看似雙贏局面,只要房客符合資格,房東就能自動升格為公益出租人。不過,許多有意主動加入計畫的房東,在實務操作上卻碰了一鼻子灰。近日網路討論區引發熱烈迴響,許多房東紛紛吐苦水,指出這項制度不僅存在難以突破的租金天花板,還有稅務認定及市場運氣等隱憂。
房東們指出,政府的包租代管計畫看似美好,但實際執行面卻存在落差,房東若想獲取公益出租人資格,核心前提是租客需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而非房東主動提出即可。這樣的條件限制,使得許多位於精華區、裝潢優質的物件,因租金水平較高或租客結構未達標,導致房東在稅賦優惠與實際收益之間陷入兩難。
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關鍵門檻
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莊思敏指出,實際上許多人對政策有所誤解,以為主動權全在房東身上。成為公益出租人的核心前提,是房東必須將住宅出租給符合政府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如果房客不符合條件,政府的大門就不會為你而開。此外,公益出租人的租金天花板限制,台北市上限5.5萬元、新北市4.5萬元,這直接導致高檔物件被排除在外。
莊思敏進一步分析,房東還擔憂未來若想轉回民間出租,報稅紀錄將被稅捐處鎖定。且房屋一旦有了出租事實,未來若要出售,房地合一稅2.0及土增稅的自用住宅認定恐受影響。因此,即便包租代管能省下繁雜收租與修繕事務,但考慮到稅務隱形成本與轉售稅負,許多房東在稅賦優惠面前仍選擇抱持觀望態度,不敢輕易將物件投入計畫中。
社宅包租代管的租金補貼與稅賦無衝突
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理事長陳柏勳則表示,房東對於租金補貼的邏輯存在許多誤解。其實租客申請租金補貼與房東本身並無直接關聯,法令明文規定房東不可阻止租客申請,且租補是在租客繳納房租後才申請,與房東的稅務並無法律上的利害衝突。房東應先釐清租補與稅賦的運作機制,避免因資訊不對稱而錯失合法的稅賦優惠。
陳柏勳特別提到,房東若能主動加入社宅包租代管,無論出租給弱勢戶或一般戶,目前皆可享有政府提供的各項稅賦優惠,當然也不否認有設租金門檻上限,如新北市3萬5千元、台北市3萬9千元,正常情況下,如果超過這上限,通常這樣的房屋也不會出現在社宅包租代管市場了。
他指出,市場上部分房東過度焦慮稅務問題,反而忽略了專業代管能減少租賃糾紛的實際益處,建議房東可透過與專業的包租代管業者諮詢,建立正確觀念,在了解政策面向與自身利害關係後,達到利益最大化,並與房客建立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