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避孕藥可降為指示藥?食藥署:恐濫用暫不通過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避孕藥目前為規範最嚴格的處方藥,必須持有醫師開出的處方籤才可至藥局購買、領藥,但因有部分女性會為了調整經期選擇食用避孕藥,藥廠決定向食藥署申請將事後避孕藥轉為指示藥,但遭食藥署要求廠商提供更多用藥安全資料來評估,暫時將要求打回。

▲藥廠希望避孕藥能轉為指示藥。(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食藥署簡任技正祁若鳳表示,雖然許多歐美國家已將避孕藥放寬為指示藥,但這類藥品仍可能對女性身體造成傷害,造成出血、打亂經期等問題,因此暫時尚未同意,並要求藥廠提供更多安全資料藉以評估。

目前台灣藥品規定分為三級,分別是處方藥、指示藥及成藥。想購買處方藥,需經由醫師診斷後開立處方籤,才可至藥局領藥或購買,如抗生素、糖尿病用藥等;指示藥則可直接至藥局接受藥師、藥劑生指導並購買,如胃藥、普拿疼等;成藥則可隨意購買,僅需在使用前閱讀包裝上的使用方法及可,如萬精油、綠油精等。(整理:實習編輯黃朝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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