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6月2日二度開庭審理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檢署今(3)日表示,馬庭上說不會在庭外發言,但他近4000字的聲明卻在「庭訊中」經媒體披露,嚴重誤導視聽。
▲馬英九2日出庭。(圖/中央社)
北檢指出,馬英九漠視本案已進入法院實質審理的事實,於開庭時表示尊重法院,將不再於庭外回應,但其近4000字的聲明全文,竟於庭訊中經媒體同步披露,使國人可能誤信馬英九的片面說詞,所為顯有可議。
北檢表示,馬英九在庭訊中及聲明全文指稱「檢察官治國」、「檢察官誤國」等政治語言,再以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處罰」罪嫌,指責北檢承辦檢察官等,均已逸脫訴訟攻防、兩造說理的合理辯護作為。
北檢也說,馬英九於聲明中一再移轉焦點,稱其沒有干涉偵查中個案,但本案的重點非馬英九是否有干涉或指導,而是在於馬違法洩漏偵查中祕密、無故把監聽譯文及個人資料洩漏給他人,馬英九以此方式模糊焦點,深感遺憾。
此外,馬英九在6月2日開庭時指摘,北檢於本案第一次開庭(4月14日)時不在法庭發言,開完庭後卻突然發布聲明等。北檢解釋,會這樣做,是因為馬英九在4月14日開庭結束後,在北檢大廳公開對本案發表評論及聲明,為平衡民眾知的權利,不得不對他攻訐國家機關的行為作回應;馬英九顛倒因果,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