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今(8)日公布2月第1波生鮮蔬果殘留農藥抽驗結果,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發現姜林O美(富民市場外攤)販售的蚵白、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士林忠誠分公司的豌豆莢、 環南市場丙棟431號攤的甜豌豆農藥殘留不符合規定,已命抽驗地點全數下架不得販售。
▲台北市士林區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士林忠誠分公司(便利購)販售的豌豆莢被驗出農藥殘留不合格。(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台北市衛生局定期至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374項殘留農藥含量,108年2月第1波共計抽驗5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3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6%。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參議兼代科長王明理表示,此次抽驗3件不符規定蔬果產品,包含台北市萬華區姜林O美(富民市場外攤)販售的蚵白,不符規定原因為殺蟲劑大滅松 0.21ppm(標準:0.1ppm以下)殺蟲劑歐滅松 0.06ppm(標準:不得檢出),來源廠商雲林縣二崙鄉農會;台北市士林區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士林忠誠分公司(便利購)豌豆莢,被驗出殺菌劑亞派占 0.11ppm(標準:不得檢出),來源廠商新北市五股區胡O武;以及台北市萬華區環南市場丙棟431號攤甜豌豆,檢驗出殺菌劑快諾芬 0.07ppm(標準:0.01ppm以下),來源廠商彰化縣二林鎮陳O良。
▲▼台北市萬華區姜林O美(富民市場外攤)販售的蚵白(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萬華區環南市場丙棟431號攤甜豌豆。(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王明理指出,該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衛生局另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台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台北市衛生局說,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王明理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到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
台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的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