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亂銬女看護!檢起訴求重刑 警:靜候法院判決再行處置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謝員將女看護銬在超商外的椅子上。(資料照/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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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分局一名謝姓警員,去年8月任職中興橋派出所期間,未查證就認定一名女看護為逃逸外勞,將她銬在超商外椅子上,事後帶回派出所發現她是合法移工,卻又將她丟包在路邊,新北地檢署昨(8日)依私行拘禁罪嫌將謝員起訴;三重分局對此回應,謝員事發後已被調往警備隊,後續也將靜候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再行處置。

▲女看護被帶回派出所。(資料照/翻攝畫面)

回顧事發經過,去年8月16日下午4時許,當時仍任職於中興橋派出所的謝員,途經重新路三段一間超商旁時,見39歲菲律賓籍女看護正在講電話,於是上前盤查,要求女看護出示證件,女看護雖無法立即找出證件,但告知謝員自己就住在附近,並使用手機,希望透過三方通話,由社工、友人能夠向謝員解釋。

▲女看護拍下謝員查緝過程。(資料照/翻攝畫面)

但謝員並未理會也未查證,就將女看護銬在超商椅子上,再將她押回派出所,事後清查確認她為合法移工後,謝員卻未將女看護載返事發超商,反倒是將人生地不熟的她,丟包距事發地點7百公尺外的環河南路及大同南路口,最終女看護透過Google Map這才哭著返回雇主家。

▲時任分局長林故廷當時也召開記者會,坦承謝員「嚴重失當」,向雇主與女看護致歉。(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全案經桃園市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在網路上PO文揭發後這才曝光,時任分局長林故廷當時也召開記者會,坦承謝員「嚴重失當」,向雇主與女看護致歉,將謝員依妨害自由罪嫌移送法辦,記1小過處分並調往警備隊。

新北地檢署昨(8日)偵結,認為謝員身為警員,假借職務上權力犯案,依私刑拘禁罪嫌將他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最重可處7年6個月徒刑;對此,三重分局回應,謝員事發後立即被調往警備隊,目前也仍在警備隊服務,將靜候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後,再行對謝員進行處置,倘若未宣告緩刑或得易科罰金,恐將面臨停職處分。

據悉,現年44歲的謝姓警員,99年特考班畢業,一畢業就分發到三重警分局服務,從警10年,平時工作表現正常,與同仁間互動也並無異狀,過去並無重大缺失,但也無特殊功勳,考績均為甲等,平時績效表現正常。

▲桃園市看護工工會秘書長黃姿華在臉書PO文揭露此事。(資料照/翻攝畫面)

新北市 三重分局 中興橋派出所 三重 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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