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yz二審被打槍理由曝 法院列「3大罪狀」:危害社會不輕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Toyz販毒二審上訴被駁回,今與律師並未出庭聆聽判決。(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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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電競選手Toyz(劉偉健)因涉販毒,一審遭判刑4年2月,今(6日)二審宣判,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仍判刑四年二個月。高分院法也說明了判決理由,認為他「對社會危害治安不輕」。

劉偉健被指控自民國109年11月間與友人賴姓、楊姓男子共組毒品集團,於109年12月間向方姓、江姓男子等人,以新台幣60萬元價格,購買含有第2級毒品四氫大麻酚的大麻菸彈500顆。

劉偉健接著涉指使賴男尋找合作販毒下線,陸續透過下線施姓、劉姓、李姓等男子販賣200顆大麻菸彈,並約定以售價25%至50%的比例分潤,李男另透過手機通訊軟體Telegram在社群上,以每顆大麻菸彈4500元至7000元不等價格,刊登販賣大麻菸彈訊息。

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於110年8月9日佯裝購毒者以16萬5000元的價格欲購買154顆大麻菸彈,李男等人被警方在台中市當場查獲偵辦,並扣得大麻菸彈154顆等證物。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違毒品等罪嫌,起訴劉偉健等8人,一審判處他四年二個月有期徒刑。

二審開庭期間,Toyz提供2年前交保後多次參與公益活動共3、40張感謝狀,主張作為「貢獻台灣」具體事證,盼法官審酌後予以減刑。未料不如TOYZ所願,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四年兩個月的有期徒刑判決。

台中高分院庭長蔡名曜以新聞稿方式說明駁回原因,Toyz因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先前經台中地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被告不服提起上訴並求處緩刑,經本院審理後,認為Toyz在本案所購買的毒品(大麻煙彈)數量高達500顆,金額更是來到60萬元,且與共同被告一起運輸、販賣,對危害社會治安不輕,加上宣告刑度已超過2年,不符合緩刑條件,因此才會駁回Toyz上訴,維持一審4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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