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是訓練一部分」林靜儀曝台師大女足案「處理進度」醫事司說重話了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昨日受害女學生出席記者會。(圖/記者李育道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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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師大爆出女足教練以扣學分威脅選手配合研究抽血案,輿論譁然。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16)日表示,衛福部會依法及權責劃分,發文促請教育部依法辦理。

據悉,台師大女足隊員遭教練周台英威脅抽血配合研究,學生受不了反應後,卻被教練回嗆「不滿意就退學啊」,輿論譁然。有學生揭露,不知道抽血要做什麼,「以為只是訓練的一部分」,也沒有被告知可以拒絕。

林靜儀 發文指出,依照人體研究法,人體研究之監督、查核、管理、處分及研究對象權益保障等事項,由研究主持人所屬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轄。此外,同法也規定「⋯研究主持人取得同意,不得以強制、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為之。」

林靜儀說明,「有申請過IRB人體研究倫理審查的人都知道有多複雜、應該要多謹慎」;尤其在審查研究計劃時特別對於未成年人、易受傷害族群,或是有利害關係權力不對等情況,如受僱員工、監所犯人、指導學生等,是重要關切與必須特別注意的倫理議題。

林靜儀指出,不論是在醫院或是學校,要做研究就要先搞清楚而且遵守研究倫理,這是鐵律。學校研究倫理審查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如果是醫院研究的倫理審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則是衛福部。

她強調,受試者應該要有明確的知情同意,而且不可以在被脅迫的情況下為之;受試者也擁有隨時退出研究的權利。學生不懂他們的權利,研究主持人要懂;研究主持人如果不懂,IRB審查要審到主持人懂才放行研究。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劉越萍今日傍晚接受媒體電訪表示,衛福部目前還沒有看到教育部的調查內容,將依《人體研究法》督促教育部「把IRB計畫整個翻過來查一次」,看看當初怎麼審過的,如果台師大跟計劃主持人沒按計畫,責任會更加嚴重。至於有非醫療人員抽血一事,劉越萍強調,關於受試者保護,在相關機制中早有明文規定,所以還是得視計畫內容到底寫了什麼,才有辦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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