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拚學測…遭噁男DNA噴濺!女高中生瀕臨崩潰、上大學難擺脫陰影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女高中生正圖書館自習準備學測,遭到噁男噴濺精液,精神瀕臨崩潰。(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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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施姓男子2年前,在圖書館自慰,還將精液甩到當時正在準備考大學的女高中生小花(化名)大腿及短褲上;她崩潰提告,刑事部分,施男遭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獲賠5萬500元;小花上大學後,仍持續接受身心治療,再提上訴求償,獲賠6萬72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男2023年7月30日下午2時46分許,在高雄市立圖書館河堤分館內,書架區摩擦生殖器自慰,隨後將精液噴在手上,又將沾黏在手上的精液甩在自習桌上休息的女高中生小花(化名)大腿及短褲上。
此舉,讓小花驚醒,嚇到報警提告;刑事部分,施男被依公然猥褻罪、公然侮辱罪、毀損他人物品罪,從一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事後小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主張當時才年僅17歲,正值準備考大學,無法到校外尋求醫療協助,在學期間長期依賴導師辦公室午休,也不敢再穿當天學校制服短褲,甚且無法再穿類似制服,每天更衣都有困難且心理壓力。
學測期間甚至面臨精神崩潰狀態,無法再到圖書館念書,導致學習困難;因此,小花求償15萬元;此案,簡易庭民事判決,審酌施男高職畢業,從事人力公司,月入約2萬8000元,名下無資產經濟能力,判賠5萬500元。
由於大考結束,小花可考上大學,仍須接受專業心理師協助,至今仍在身心科就診;因此上訴,求償14萬5000元,這次追加了追加未來看診費用等花費,法院認定,施男再賠償1萬220元部分,因此民事賠償,需賠償6萬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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