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賄、詐領助理費 陳怡君獲100萬交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院裁定陳怡君100萬元交保。(圖/資料畫面)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控詐領助理費案,士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自9月3日起延押2月,陳怡君提起抗告,高等法院12日裁定100萬元交保,陳怡君的研究室主任張惠霖獲5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接受科技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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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君被控擔任第13、14屆市議員期間,涉嫌與張惠霖共謀,利用親友人頭掛名為助理,自2019年至2025年2月間,偽造聘書、人事資料等方式,詐領助理薪資、年終與慰勞金共計384萬8568元。

該筆款項由張惠霖每月匯入銀行帳戶,再以現金領出,製造金流斷點,之後存入其友人所申設之帳戶。2022年間,張惠霖指示友人開立支票予不知情之張姓女子,再將支票存入對方之帳戶,用於繳納張惠霖及陳怡君承租住處之房租,又自張姓女子帳戶內,提領現金存入張惠霖所申設之證券交割帳戶,用於買賣股票,藉此隱匿不法所得,且規避司法機關查緝,掩飾洗錢犯行。

另自2023年8月至2025年2月,陳怡君涉嫌透過張惠霖每月收受建設公司「顧問費」,每筆金額3萬9207至3萬9219元不等,共18筆、合計收受賄款70萬5894元。陳怡君因此利用市議員職權,向市府工務局、公園路燈處與自來水處等單位施壓,協助該建商辦理行道樹遷移、臨時用電及污水設施審查,涉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陳怡君 助理費 收賄 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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