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遭新加坡拒絕入境 原因是「不符國家利益」

編譯張渝萍/綜合報導

遭港府通緝的前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27日入境新加坡時遭拒,先是被扣留4小時,28日便遭遣返回出發地美國舊金山。新加坡政府29日證實此事,並稱讓羅冠聰入境「不符合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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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近日遭新加坡拒絕入境。圖為先前羅冠聰來台照片。(圖/翻攝自羅冠聰臉書)

根據香港01報導,目前持英國難民旅行證件的羅冠聰,原定參加在新加坡舉辦的一場活動。他出發前3周獲新加坡發出的簽證,想不到27日抵達後卻遭扣留4小時,之後被拒絕入境,28日就被遣返回舊金山。

新加坡內政部發言人表示,讓羅冠聰「入境在國內逗留,並不符合新加坡的國家利益。」發言人還強調,即便持有簽證,進入新加坡時仍須接受進一步檢查,他稱羅冠聰落地後有接受盤問,以及「入境與安全評估」。

羅冠聰因違反香港《國安法》,遭香港國安處懸賞通緝100萬元,並列為潛逃者。新加坡與香港有移交逃犯協定,但羅冠聰表示,先前曾獲法律意見指出,這項移交協定不含政治罪行,並表示,若當初新加坡想要引渡他回中國或香港,「當初就不會發簽證給我。」

他認為,自己被拒絕入境的決定「具有政治動機」,但不確定是否有像中國等外部力量直接或間接介入。

根據港府與新加坡政府的移交逃犯協定,需要移交的犯嫌包括犯下殺人罪、墮胎罪、蓄意傷人、強姦、重婚、賄賂、偽證、縱火等30項,其中並未包含政治與國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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