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2年4月!助跨國集團吸金10.8億 夏于喬父確定入獄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藝人夏于喬父親夏世紘,先前成立夏爸團隊,協助從新加坡來台的富南斯集團,不法吸金10.8億元,一審法官依違反銀行法罪判夏世紘2年4月徒刑,夏世紘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夏世紘涉案頗深,不但提供101大樓辦公室召開說明會,還擔任集團在台的大領導,因此維持一審刑期;5日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近期夏世紘將入獄,法官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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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016年間,新加坡的富南斯集團指派白偉宏來台設點,白男找上夏世紘協助,夏世紘提供101大樓鑫宏公司場地,協助白男舉辦說明會,藉以招攬投資人;夏世紘搖身一變成為集團的大領導,還進一步成立夏爸團隊。
2017年間,富南斯集團誆稱研發出AI人工智慧,同時推銷美國股票的套裝課程,集團雇用講師及業務員,並宣稱投資單位為美金1萬元,每月保證獲利8%,加上分紅的8%,總計16%的利潤,吸引2千多人加入會員投資。
光是2017年2月到2019年12月間,富南斯集團就吸金10億8015萬多元,至於夏世紘參與的部分,集團已吸金9億2263萬多元,台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判夏世紘2年4月徒刑,其餘15人則各判1年至3年10月不等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
高等法院認為,本案吸金規模高達1億元以上,夏世紘是集團來台就招攬的大領導,並提供辦公室召開說明會,以及協助招攬投資人,一審量刑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夏世紘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誤,夏世紘上訴無理由,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