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養豬場違規廚餘飼養 挨罰80萬禁止上市
全台廚餘養豬未解禁,屏東縣政府查獲屏東市一處養豬場,違規以廚餘飼養豬隻,縣府依法開罰80萬元,並禁止上市及取消補助,場區啟動清消,採樣初篩結果為非洲豬瘟陰性。
屏東縣政府今天新聞稿表示,農業處畜產科與動物防疫所持續執行聯合稽查養豬場,17日查獲屏東市一處養豬場餵養豬隻廚餘,該養豬場飼養肉豬590頭,現場查獲時蒸煮槽內正在蒸煮廚餘,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重罰新台幣60萬元及違反飼料管理法裁處20萬元。另外,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會議指示,除限制場內豬隻上市措施外,並取消禁用廚餘期間飼料差額及廚餘清運油資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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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說明,此次查獲的養豬場為再利用檢核廚餘場,以合法車輛載運廚餘,原本應至環保局指定地點去化,卻違規將部分廚餘餵養豬隻,無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示防範非洲豬瘟政策,已要求業者將蒸煮槽內廚餘抽出載運至崁頂焚化爐去化,封鎖蒸煮槽禁止使用,並啟動清消作業,廚餘採樣及場內豬隻禁止移動管制並採樣送驗,初篩結果均為非洲豬瘟陰性,確認無疫情傳播。
屏東縣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強調,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再傳入衝擊國內養豬產業,目前不得使用廚餘餵飼豬隻,呼籲養豬場勿違規心存僥倖,並將持續稽查。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