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同2男集體輪姦中國籍女子!前男團成員入獄3年半定讞 DNA成鐵證

記者蔡維歆/綜合報導

NCT泰一犯案後隔天照常開直播唱歌,也引起公憤。 (圖/翻攝自韓網、IG)

南韓男團NCT前成員文泰一去年爆出涉嫌特殊強姦罪,遭到警方逮捕。他去年6月與友人李姓、洪姓兩名男子,在首爾梨泰院某夜店結識一名中國籍女子A。3人隨後利用A女酒醉、無法反抗的狀態,輪流對其施暴。檢方調查指出A女身上驗出3名被告的DNA。如今韓媒報導指出,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已駁回泰一與2名共犯提出的上訴,意味著泰一因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等特例法》(特殊準強姦)罪名成立,最終將入獄服刑3年6個月,刑期正式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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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T前成員泰一爆輪姦,一審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當庭收押。(圖/翻攝自X)

該案今年7月一審結果出爐,當時文泰一與犯案友人皆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須接受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公開個人身分資訊,並在5年內禁止從事與兒童、青少年及身心障礙人士相關的工作。文泰一當時也承認表示:「對於給被害人造成極大傷害,我感到非常後悔與歉疚,也對所有對我感到失望的人深感抱歉。」強調如果能獲得寬恕,會將這視為人生最後一次機會,未來不論從事什麼樣的工作,都會全力以赴,努力活出有價值的人生。

二審則維持原判,除刑期不變外,另命3人需接受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並限制5年內不得任職兒少及身心障礙相關機構。而泰一在二審最終陳述時也曾表示自己承認所有罪行並深刻反省,更向被害者致歉,稱「無法彌補傷害,但會真心謝罪」,事後泰一雖對二審判決提出上訴,但大法院最終不受理,判決因此確定,3年6個月刑期正式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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