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洪誠陽控騙上千萬!張淳淳怒發925字聲明反擊:他投50萬索賠4500萬

記者蔡維歆/台北報導

張淳淳被控詐騙。(圖/翻攝自臉書)

男星洪誠陽日前公開點名指「塑身天后」張淳淳詐騙他幾千萬,還喊話「被騙過的人聯絡我,律師費我全出」,但事後張淳淳透過律師發聲明反擊。如今洪誠陽上午召開記者會,控訴張淳淳消極面對債務,對她的指控及該事件的相關言論,昨已透過司法途徑,展開提告求償事宜。如今張淳淳也透過臉書聲明反擊表示洪誠陽當初只投資50萬,她早就結算獲利220萬元給他,後來為了息事寧人再掏500萬,怒嗆洪誠陽把她當提款機,跟她連本帶利索賠4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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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誠陽出面控訴張淳淳詐騙。(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張淳淳925字聲明全文如下:

針對洪誠陽先生近日對本人所為之相關指控,特此說明如下:

一、本案係洪誠陽主動邀請本人協助其進行房地產投資,並由其提供新台幣50萬元資金,該筆資金已經法院公證(97年度北院民公君字第000041號),雙方均於公證文件上簽名確認。

二、投資結果已結算為新台幣220萬元(包含本金及投資收益)。本人已開立支票完成給付,惟洪誠陽自行表示其將支票放置於書中而未及時兌現,導致該票據逾期成為銀行不予兌現之票據。基於誠信原則,本人於得知後已立即重新補開支票供其提領,已完全履行給付義務。

三、雙方已於民國103年正式簽署結案協議書,並由雙方親自簽名及蓋手印確認,同時簽署保密條款,約定:

(一)雙方所有合作關係正式終止

(二)未來互不再追究任何相關爭議

(三)不得對外散布任何足以毀損對方名譽之言論

該協議已具體終結雙方所有爭議。

四、然於結案協議簽署後,仍持續聽聞洪誠陽對外散布本人「詐騙」等不實言論,已嚴重影響本人名譽。為求依法釐清事實,本人於民國104年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調解(案號:104年度司北調字第248號),調解情形如下:

(一)第一次調解

時間:民國104年3月27日 下午3時50分

結果:洪誠陽未到場

(二)第二次調解

時間:民國104年5月11日 上午10時50分

結果:洪誠陽到場,並於調解過程中提出,須由本人支付新台幣45,000,000元方願意解決爭議,否則拒絕協商,並表示將召開記者會

另於該次調解中,亦涉及其對外(包含社群平台如臉書)所提及之金額與實際向本人要求之金額顯有落差,顯示其主張並不一致。

五、本人曾歷經重大疾病,身心承受極大壓力。在持續聽聞外界相關不實言論後,導致身體免疫力顯著下降。基於健康考量、希望平靜生活,並念及雙方過去情誼,本人於民國105年再次支付新台幣500萬元予洪誠陽,純屬止紛息爭及求取安寧,並非承認任何額外債務。

六、洪誠陽另提出民國97年5月9日陽信銀行匯款新台幣5,240,000元予第三人之資料,並主張本人應負責該筆款項。惟該匯款:

(一)並非本人所為

(二)亦非雙方合作或結算範圍內之款項

(三)與本案法律關係無關

(四)對方迄今未提出任何合理說明或證據證明其關聯性

七、在上述事實明確存在之情況下,洪誠陽仍對外指稱本人「詐騙」,已嚴重侵害本人名譽,相關法律責任本人將依法追究。

本人尊重司法程序,並相信事實與證據終將還原真相,社會自有公評

洪誠陽出面控訴張淳淳詐騙。(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張淳淳被控詐騙。(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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