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網紅淪洗錢仔「狂洗1.4億」爽開勞斯萊斯 遭抓包慘判5年10月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曾因拍攝「雄女制服大改造」影片引發爭議的高雄吳姓網紅,日前遭檢警查獲涉嫌以服飾店負責人與網紅身分作掩護,替詐騙集團洗錢高達新台幣1億4600多萬元,名下的勞斯萊斯與賓士等名車均遭查扣,屏東地院日前審結,認定吳男觸犯共同詐欺取財共38罪,合併判處5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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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吳男自2023年底起,透過臉書、IG等社群平台刊登「家庭代工」廣告,誘使求職民眾加LINE詢問,再以辦理薪資轉帳為由騙取帳戶及提款卡,作為收受「假投資」、「假交友」等詐騙贓款的人頭帳戶。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的短短8個月內,吳男擔任收水車手,經手高達489萬餘顆泰達幣(USDT),折合新台幣約1.46億元。他將虛擬貨幣層轉至特定電子錢包,協助幕後主謀隱匿金流,致使檢警難以追查。
針對量刑部分,檢方原對吳男的每次犯行均具體求刑5年以上。但法官審酌,吳男雖有毒品前科且貪圖私利擔任車手,危害社會治安與交易秩序,但他已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並與其中3名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目前的量刑已能達到懲戒與預防目的,若依檢方求刑恐稍嫌過苛,因此判處5年10月徒刑。
此外,檢方起訴時指稱吳男從中獲利約160萬元,但法官審理後認定,吳男的報酬為抽取被害款項的1%,加上虛擬貨幣兌換匯率相抵,且該160萬元可能包含其他未列入此案的被害人款項,因此最終認定本案38名被害人部分的犯罪所得為2萬5239元。
據了解,除了首波查出的38名被害人,檢警後續還追查出100多名被害人並追加起訴,但屏東地院已於4月中旬做出公訴不受理判決,檢方對此已提起上訴,至於吳男本次的判決結果,屏檢表示將待公訴檢察官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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