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金原要拍搞笑片臨時改拍噴火!孫安佐認「比較多人看」 酬勞曝光了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孫安佐(現名孫健豪)近日因拍攝「噴火影片」引發爭議,遭士林地檢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隨著案件細節曝光,其中「原本拍搞笑短影音,卻臨時改拍火焰噴射影片,只因想衝觀看數、拿更多獎金」的說法,也引起網友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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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拍攝「噴火影片」的更多案件細節曝光。(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檢警調查指出,孫安佐原先受邀拍攝5支搞笑短影音,原定總酬勞為2萬5000元,不過拍攝當天卻臨時改變企劃,改拍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的影片。孫安佐也坦承,因為火焰槍題材更容易吸引觀看,為了獲得額外獎金,因此決定拍攝噴火影片,沒想到最後演變成刑案。

據了解,這起事件起因於拳擊格鬥運動公司負責人邱皓偉(綽號「秋偉」)看中孫安佐具有話題性,且經營社群平台擁有數萬名追蹤者,因此找上孫安佐合作拍攝短影音,盼透過影片替線上博弈網站進行宣傳。雙方於今年3月28日簽署合作協議,由邱男公司負責企劃、拍攝、剪輯等製作內容,孫安佐則配合出演,每支影片可獲得5000元報酬。原本規劃的5支短影音主題,包括校園文化差異、當兵話題等輕鬆內容,沒想到後續卻改成噴火裝置拍攝。

檢方調查,4月22日拍攝當天,孫安佐與經紀人、攝影企劃原本前往西門町拍攝,孫安佐後來臨時提出想拍攝測試肩負式噴火裝置影片,並要求眾人前往他位於北投的住處準備。

之後,攝影企劃以手機拍攝孫安佐整理噴火設備的過程,眾人並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煤油,再到北投產業道路附近組裝裝置、加入燃料。當晚6時33分左右,孫安佐在北投產業道路溪水道旁操作以煤油、汽油及高壓氧氣推進的肩負式噴火裝置,由經紀人協助點火,現場產生大範圍高溫火焰與黑煙。

由於拍攝地點附近有民眾通行、民宅、倉庫及車輛,火焰與煙霧散逸至道路,引發安全疑慮。影片後續完成剪輯後,孫安佐於5月14日以「孫安佐,決定公開2026最新發明」為題,上傳至個人Instagram帳號。

孫安佐於警詢、偵查中坦承,4月22日影片拍攝獲取2萬5000元報酬,影片內容也是他自行決定;他也坦承,因拍攝火焰槍影片會獲得較多人觀看,為獲取額外獎金,才拍攝操作肩負式噴火裝置影片。不過,孫安佐否認涉犯公共危險、恐嚇公眾等犯行。

而在拍攝過程中攝影企劃曾認為影片並非在私人土地拍攝,可能涉及法律疑慮,因此要求大家先了解相關規定;經紀人也曾建議加入「專業演練,請勿模仿」、「危險,請勿模仿」等警語。不過,孫安佐卻認為警語太多,甚至表示「不會有警察啦」,未採納相關建議。

孫安佐與孫鵬和狄鶯。(圖/翻攝自狄鶯臉書)

此外,孫安佐女友李女也被列為證人。她表示,當時曾陪同拍攝火焰噴射器影片,過程中自己站在道路上,也曾因火焰靠近而閃避,並目擊現場冒出大量黑煙。

檢警後續於5月16日清晨前往孫安佐北投住處搜索,查扣噴火裝置相關設備,並查獲具殺傷力霰彈槍、英國DAYSTATE廠製PULSAR型5.5mm制式空氣槍,以及公告查禁的仿克拉克模擬槍。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法將孫安佐及陳姓經紀人提起公訴。

至於邱皓偉、江姓攝影企劃涉及恐嚇公眾部分,檢方考量兩人無前科,且犯後坦承,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均為1年。

孫安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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