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關回不來?法律顧問曝「1招關鍵」免坐牢

記者王奕棋/綜合報導

大陸女星范冰冰日前遭央視前主持人崔永元爆出「陰陽合同」逃稅,至今已消失3個月未露面,外傳她被捕將接受法律制裁,不過未經證實,當地法律顧問劉巧玉也提出「1大關鍵」,認為范冰冰不會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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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神隱3個月。(圖/翻攝自范冰冰工作室微博)

劉巧玉拿大陸演員劉曉慶2002年逃稅案舉例,她表示當時對方非常火紅,還是文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卻涉嫌逃漏稅1458.3萬(約6576萬新台幣),只被拘役在看守所422天不予起訴,反倒是在公司負責財務的妹夫被判刑3年,後靠拍戲、處理房產補繳稅務。

劉巧玉表示范冰冰與劉曉慶涉案狀況相同,雖然范冰冰被爆逃稅金額超過2千萬,不過她認為不會被判刑,「因為法律修改了」。2009年2月大陸修改刑法第201條逃避繳納稅款罪,「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顧問劉巧玉認為范冰冰不會坐牢。(圖/翻攝自范冰冰工作室微博)

劉巧玉透露除非5年內曾累犯2次「處罰除外」,以范冰冰的狀況屬於初犯,僅需要補繳稅金以及支付罰鍰,即不追究刑事責任,她強調在整個案件偵查過程中,有配合的義務,當事人可能被限制人身自由,但關押只會在看守所,不用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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