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17歲!不滿大叔男友碎唸 少女提分手遭硬上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33歲的廖姓男子,去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6歲少女小萱(化名),兩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並同居;不到半年小萱提出分手,廖男詢問分手原因,小萱則回,兩人年齡差距過大,她也不喜歡被碎唸,廖男竟說:「別人可祖孫戀,為何妳不能接受?」,然後強行硬上小萱得逞,台中地院遂依強制性交罪判廖男3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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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去年一月初,廖男利用網路交友認識小萱,兩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並從同年2月中旬開始租屋同居,直到去年5月下旬小萱搬離兩人愛巢,回到住家與父親及妹妹居住;同年6月16日下午時分,廖男載小萱回到租屋處聊天,她隨即向對方提出分手,廖男遂詢問分手原因,小萱則回,兩人年紀差距過大,而且她不喜歡廖男愛碎唸的個性。

廖男為了挽回小萱,竟強行將她壓在床上性侵得逞;事後他仍積極想挽回對方,小萱卻沒給任何回應,去年7月11日及12日,廖男兩度傳訊給小萱父親女友,內容提及「我沒讓她幸福,包括那天在我家談的時候我強上了她,想挽回她,不過要告隨便你們」、「我強上她了,快點告我吧!我想一次解決了!」等字句,父親女友趕緊詢問小萱,確認廖男所言全無虛假,隨即帶著她到警局報案。

小萱庭訊時證稱,當天她向廖男提出分手,但對方不能接受,並表示為何年紀大就不行?別人就可以祖孫戀,為何她不能接受?當時她蓋著棉披坐在床上,一邊抽煙一邊重置手機,卻遭廖男壓在床上性侵得逞。

廖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當天他帶小萱回家,兩人是為了談論分手一事,由於小萱堅持分手,兩人便在房間發生擁抱及親吻行為,但他並未與小萱發生性交行為;但法官不予採信,仍依強制性交罪判廖男3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廖男不滿16歲女友提分手,竟在床上強行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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