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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無償」!人工生殖法草案今預告 同婚、單身女適用 禁商業目的

記者簡浩正/綜合報導

國民健康署今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明定代孕無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國民健康署今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明定代孕無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人工生殖法》修法備受關注,包含代孕議題也成熱議。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今(14)日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共62條。草案增列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及受術未婚女性。明定代孕活產以一次為限,且代孕無償,除了基本醫療、交通、產後護理、營養費、工時損失等,不得約定其他報酬。國健署表示,細節仍需相關專家團體討論。

台灣早在民國93年舉行代理孕母公民會議,以不禁止、有條件開放為共識,舉行20次以上會議,但社會難達共識。近年部分民間團體建議開放未婚女性及同性配偶施行人工生殖,再次歷經20次專家會議,各界對修法正、反意見均有。國健署今年2月27日、3月28日曾舉行公聽會,會中各方意見仍分歧,其中又以代理孕母的爭議最大;4月29日則舉行法規會檢視修法內容。衛福部長薛瑞元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便表示,草案會納入單身女性、同婚女性、代理孕母等所有範圍,之後交由立法院審議決定。

衛福部今日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全案由40條增加為62條,並增設「代孕生殖之施行」專節,草案將預告60日。針對人工生殖部分,適用對象由受術夫妻修正為受術配偶,配偶涵蓋夫妻與同性配偶,另外也納入未婚女性、異性伴侶、單身女性,以及代理孕母、委託他人代孕的配偶,但禁止未婚女性使用特定捐贈精子。預告終止日至7月13日。

代理孕母部分草案則增設專節,增訂代理孕母資格要件及代理孕母評估紀錄,並規定醫療機構施行代孕生殖時,每次植入以單一胚胎為限,也明定代孕無償,委託配偶應提供代理孕母營養費或營養品,且負擔其必要的檢查、諮詢、醫療、照護、委任律師、保險、心理諮商、交通、工時損失、產後護理及其他相關費用,但不得約定其他任何報酬、費用。

衛福部今日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圖/翻攝自國健署官網)

▲衛福部今日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圖/翻攝自國健署官網)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受訪表示,國內修法著重「無償」,代理孕母不可以額外要求一筆酬金。至於合理的必須費用是多少?國健署將會再找專家討論訂出施行細則來規範。強調《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將按照既定的修法程序進行,目前是預告階段,主要是蒐集外界相關意見,交由衛福部討論是否再進一步修正調整,然後送行政院審定,最後才進入立法院的立法階段,何時完成立法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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