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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揪內鬼!工程師竊機密外流 因「這8字」恐關12年罰1億

社會中心/林昀萱報導

台積電工程師竊取機密外流,恐被依照《國安法》辦理。(資料照)

▲台積電工程師竊取機密外流,恐被依照《國安法》辦理。(資料照)

全球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2330)傳出2奈米製程機密洩密案,多名前員工涉嫌在職期間企圖取得2奈米先進製程的機密資訊流出,照片高達上千張,台積電主動向高檢署提告,3名工程師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遭收押禁見。律師董德泰分析,3人恐因洩漏「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面臨的最慘下場。

台灣「護國神山」台積電驚爆內鬼,此洩密案件由台積電主動發覺,在例行監控時發現內部檔案接觸異常,竟是工程師竊取「2奈米」製程關鍵技術。離譜的是,涉案人竟高達9人之多,涉及部門包括研發中心、新竹寶山Fab20廠區2奈米試產3人、研發支援部門工程師6人。據了解,已離職的陳姓工程師,過去曾在台積電系統整合部門任職,離職後,跳槽與台積電長期合作的「東京威力科創」(TEL)擔任設備工程師;案發後離職的戈姓工程師,過去擔任台積電製程整合工程師;吳姓工程師則是現職。陳男與戈男熟識,又找來吳男等人,利用居家遠端辦公漏洞,用公司配發的筆電登入台積電內網,並用手機翻拍2奈米製程技術圖檔,吳男與戈男甚至開啟內部資料夾,影印機密文件給陳男。

離譜的是,吳男與戈男甚至在竹科星巴克直接翻拍機密資料,當場被檢調抓包。對此,高檢署指出,陳男、吳男、戈男涉案情節重大,違法取得屬於國家關鍵秘密技術的2奈米晶片製程技術機密,洩漏給國外競爭對手,均被聲押禁見獲准。其他幾名工程師因涉案情節較輕,所提供的圖檔較不具機密性,因此未遭羈押。

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律師董德泰指出,3名工程師涉犯洩漏營業秘密罪,但高檢署認為3人洩漏的營業秘密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恐因這8個字遭依照《國安法》辦理。依照2022年修正通過的《國安法》第3條新規定,「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洩漏」、「知悉或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等,可處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之罰金。董德泰分析,洩密範圍、是否有其他尚未被揪出的共犯,是目前高檢署偵辦的重點。

#台積電內鬼洩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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