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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揪尪偷腥…喝同杯飲料「間接接吻」沒事!法院認證「隔空飛吻」要賠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已婚女保險業務員結婚近25年,近年卻發現丈夫偷情,在外跟小三相互依偎、碰觸甚至飛吻道別的親密舉動已逾越正常社交,因此法官判賠1.5萬元。(示意圖/Pixabay)
高雄已婚女保險業務員結婚近25年,近年卻發現丈夫偷情,在外跟小三相互依偎、碰觸甚至飛吻道別的親密舉動已逾越正常社交,因此法官判賠1.5萬元。(示意圖/Pixabay)

高雄已婚女保險業務員小美(化名)結婚近25年,近年卻發現丈夫阿國(化名)跟小三小花(化名)偷情,雖沒證據佐證兩人發生性行為,期間兩人曾共飲1杯飲料,但女方是原住民,共用1個杯子為常態,與情侶互相餵食情境不同,屬一般友人正常互動,至於相互依偎、碰觸甚至飛吻道別的親密舉動已逾越正常社交,因此法官判阿國與小花應賠償1.5萬元,雙方不服上訴,仍遭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女子小美(化名)2000年1月11日跟男子阿國(化名)結婚,但丈夫2021年開始週末未歸,妻子追查下,竟發現男方疑跟小三小花(化名)偷情,甚至拍到兩人看靠在一起看手機,送女方回家,還做出飛吻等舉動,讓小花無法諒解,提告丈夫、小三應賠償50萬元。

簡易庭法官審酌,人妻小美專科畢業,擔任保險業務員,月收入約50萬元;跟丈夫阿國結婚近25年,子女在美國留學,斟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認為非財產損害賠償以1.5萬元為適當。

判決出爐後,雙方都不服,各自提起上訴,不過,法官勘驗原審兩人互動過程,阿國與小花確實有做出互動親密、有相互依偎、碰觸、貼近彼此身體及離別時以飛吻道別等行為,

此外,阿國與小花還曾共飲1杯飲料,不過女方是原住民,依據部落族人共用1個杯子為常態,與一般情侶互相餵食情境不同,屬一般友人正常互動,不屬親密舉動。

法官認為,雖不足以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但相處已踰越一般正常朋友往來之界限,應屬男女交往關係,對於阿國與小花抗辯只是「一般朋友」,不足信,駁回告訴,維持原審,需賠償1.5萬元,全案定讞。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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