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官認為簡女確實出於報復心態,而有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之犯行。(圖/資料畫面)中國籍配偶簡姓女子被控於7月間,誘使年僅9歲、10歲的2個女兒在新北市碧潭溺斃。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3日一審宣判,判決簡女16年6月有期徒刑。理由是法官認為,簡女確實出於報復心態,故意殺害兒童,考量其左眼失明,患有身心疾病等情,依法判刑。
職業法官及國民法官審理後,經檢察官、辯護人自主調查證據,認簡女確實有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之犯行。簡女係出於報復心態而為,利用子女的信任,使2個女兒進入碧潭後,因不諳水性及身高不足而溺斃,造成家庭破裂,惡性重大、所生之危害甚鉅。
考量簡女犯後自首,又因左眼失明、患有身心疾病、具有勞動力及意願、社會復歸性高等情,依法判處16年6月有期徒刑。
日前開庭,簡女曾哭訴想對2個女兒說對不起「是媽媽的錯」,也想跟公公婆婆、家人說對不起。在看守所時,她每天都在想要如何贖罪,「贖我作為一個媽媽該承擔的罪」。
簡女的委任律師表示,簡女符合自首要件,希望法官考量其精神狀況及在台灣不僅要面對經濟壓力,還有公婆壓力,應從輕量刑,處8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察官則認為,簡女在案發後30小時才自首,第一時間且堅持是別人的錯,還要求公婆跪著向她道歉,根本沒有真心悔悟,而是出於報復犯案。也因為沒錢買機票回中國,被情勢所逼才會自首,請求法官判處無期徒刑。
簡女丈夫也在開庭期間,透過律師朗讀願意接受修復式司法諮商報告及聲明,丈夫表示要給簡女100分,強調簡女如此關愛孩子「我確定我妻子是自殺」,是孩子救了妻子,所以妻子才能活下來。
丈夫並表示,簡女非常努力融入台灣家庭,對孩子的照顧也無微不至,但自己父母無法溝通,妻子曾努力迎合老人家,仍發生嚴重衝突導致惡化。他自認自己也是加害人,不想追究,只希望簡女面對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