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曾耀鋒被判刑13年定讞。(圖/資料畫面)「im.B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吸金近90億案,主嫌曾耀鋒二審被判刑16年6月,併科250萬元罰金。女友張淑芬被判刑12年2月,一共31人皆被依法判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就曾耀鋒犯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刑13年定讞,張淑芬部分則判刑9年6月定讞。洗錢及犯罪所得沒收等部分,則發回高等法院。
曾耀鋒先是要求父親擔任台灣金隆科技名義負責人,自己擔任實際負責人,並於2016年間創立不動產債權媒合平台,2018年間架設im.B網站,女友張淑芬擔任副總經理。
接著曾男再找父親等人擔任人頭金主,出借款項產生債權,再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或借款公司提供未到期應收帳款支票為擔保,再透過平台媒合不特定投資人認購債權。
但其實出借款就是投資人投入的資金,客服及業務以高年息保證兌回本金等語,招攬投資人。曾耀鋒等人再製造認購債權活絡假象。直到2023年5月止,共吸金超過90億。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曾耀鋒16年6月有期徒刑,判處張淑芬12年2月。二審法官認為,曾耀鋒等人曾耀鋒等人創立的台灣金隆科技公司以「後金養前金」方式經營,透過「不動產債權認購投資方案」及「票貼債權認購投資方案」承諾給予投資人之報酬經換算後,高達年息6%至13%,已高過國內合法金融機構放款利率好幾倍,使投資人為追求超額高利加入投資。
而im.B平台由業務組成營業處,舉辦說明會,強調「穩賺不賠」等話術或以業務獎金方式鼓勵業務人員,招攬廣大民眾參與投資,約定年息最高12%至13%,使民眾加入,已構成銀行法非法吸收資金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