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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示不實!新光洋菜白胡椒粉產地多標「馬來西亞」累犯遭重罰7萬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114年10-12月食品中真菌毒素監測檢驗結果」,不合格產品「序號2-香辣白胡椒粉」。(圖/食藥署提供)
「114年10-12月食品中真菌毒素監測檢驗結果」,不合格產品「序號2-香辣白胡椒粉」。(圖/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9)日公布「114年10-12月食品中真菌毒素監測檢驗結果」,其中新光洋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香辣白胡椒粉」因產地多標「馬來西亞」,遭地方衛生局開罰7萬元。食藥署表示,該業者半年內尚有另1件標示違規案件,因此這次遭衛生局加重處分。

「114年10-12月食品中真菌毒素監測檢驗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114年10-12月食品中真菌毒素監測檢驗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持續監測市售食品真菌毒素污染,並參酌歷年監測結果、食品相關法規修正及國人飲食習慣等,調整年度監測食品類別及檢驗項目。

食藥署指出,114年10-12月共完成218件食品檢驗真菌毒素,包括花生製品86件、紅麴製品12件、穀類35件、咖啡與巧克力15件、嬰幼兒食品6件、香辛類11件、其他食品53件(包含果乾類3件、堅果類7件、乳類11件、黃豆類5件、食用油脂4件、飲料類5件、蓮子11件、塊根或塊莖等之粉體2件與芝麻5件),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

其中有1件「香辣白胡椒粉」外包裝原產地標示不實,業者於包裝標示產地為「中國、印尼、馬來西亞」,但實際產品原料來源為印尼(白胡椒粉)、中國(麥芽糊精),並無馬來西亞,恐誤導消費者,因此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處新台幣7萬元罰鍰。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受訪說明,該業者近半年已是第二次違規,因此台南市政府加重裁處7萬元。業者前次違規也是原產地國別標示有誤,為一件朝天椒產品,產地為台灣,卻標示成中國,未讓消費者知道正確資訊;業者持續相同違規,顯示品保沒有改善,因此加重處分。

食品業者應依循食安法,落實自主管理,倘販賣之食品違反依食安法第17條所定之標準,依同法第48條第1項第8款,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最高可處罰300萬元;不合格產品應依第52條第1項第2款下架、回收並銷毀。又食品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依同法第45條第1項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食藥署將持續加強市售食品真菌毒素監測,倘經抽驗與規定不符者,移請地方衛生機關依食安法及相關規定處辦,並將違規業者列為加強稽查輔導對象,以維護國人食的安全。

#「食」在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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