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人夫離婚24年,去年因辦理身障補助未通過,竟意外發現前妻產子,小孩還是他的,因此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訴訟。(示意圖/PIXABAY)台南人夫小綠(化名)跟妻子離婚24年,離婚後全無聯繫,未料,去年因辦理身障補助未通過,竟意外發現,前妻產子,孩子還是他的。小綠認為,孩子並非他受胎所生,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訴訟,確定親子關係概率值為0,排除血緣,法院審理後,判決否認子女有理由,認定該小孩並非由他所生,可上訴。
判決指出,人夫小綠(化名)跟妻子小花(化名)2002年10月28日離婚,且離婚後全無聯繫,未料,男方在2025年3月間因辦理身障補助未通過,竟意外發現,前妻在多年前生子,竟發現自己多了個兒子。
小綠認為,兒子並非小花跟他受胎所生,因此,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訴訟;但前妻審理期間,都未出面,也沒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小綠提出戶籍謄本,以及法院囑託醫學院附設醫院婦產部分子遺傳室所進行血緣鑑定結果,排除血緣關係,且親子關係概率值為0;因此,民事庭法官審理後,認為訴請否認子女有理由,認定該小孩並非由他所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