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才知兒非親生!男怒告前妻 「綠帽」來源神反轉…她嗆:咎由自取

2023/09/07 20:26:00

文/CTWANT

男子離婚2個月才發現兒子非親生。(示意圖/Piqsels)

▲男子離婚2個月才發現兒子非親生。(示意圖/Piqsels)

多年幸福家庭一場空!中國大陸貴州一名閔姓男子因妻子出軌離婚,雙方約定2歲孩子扶養權歸他所有。但閔男僅離婚2個月,就覺得孩子越看越不像自己,怎料帶去鑑定,孩子真不是他親生兒子,憤而提告變更扶養權、雙方債權債務,以及16萬(約新台幣近70萬)精神賠償及經濟損失。

據《上遊新聞》報導,41歲閔男2019年2月與何姓前妻結婚,隔年5月兒子出生,但去年1月結束外地打工2個月回家後,偶然聽到前妻與別的男人甜蜜通話,親友也稱前妻行為不檢,最終於2022年3月離婚。兩人協議閔男獲得兒子扶養權,「何女不需支付扶養費」並有探望權,兩人婚姻期間共同債權債務由閔男單獨負責。

怎料,閔男離婚前就有的「兒子不像我」疑慮,離婚後越發強烈,且前妻封鎖他微信行為,更讓他深信其中有詭,離婚同年7月就去親子鑑定。面對殘酷結果,閔男直言「晴天霹靂」,表示沒有哪個男人能忍受,「2年來沒日沒夜為孩子操心,到頭來卻是幫別人養小孩」。

閔男以孩子不是親生、前妻婚姻期間有重大過錯為由,提起債務債權變更與精神撫慰金訴訟,主張兩人婚姻期間共同貸款31萬(約新台幣135萬)開支自己無需承擔,前妻應償還生育期間與孩子住院治療期間費用14萬(約新台幣61萬)、精神撫慰金2萬(約新台幣8.7萬)。

對此,何女辯稱從沒發現兒子不是前夫孩子,因為「前夫常逼我跟他朋友喝酒」而發生後續情事,強調對方要為自己非親生父親的結果負責,以及前夫在婚姻期間的開銷屬法律義務。一審法官認為,閔男沒有義務撫養兒子,小孩在找到生父前應由何女全責撫養,與認定何女違背婚姻忠誠、使前夫不當履行扶養義務並侵害閔男尊嚴,判何女應返還1.7萬(約新台幣7.4萬)養育費、精神撫慰金1萬(約新台幣4.4萬)。閔男不滿,提起上訴。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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