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過期8年」吞30萬罰單!衛生局揭銷貨對象:出包廠商未來列管嚴查
2026/01/15 13:16:00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14日)公布「114年度輸入業登錄情形查核專案」結果,其中,高雄一家業者貯存逾期食品多達35件,有雞排甚至過期8年,被依法裁處30萬元。關於此案,高雄市府衛生局表示,該批雞排銷貨對象為漁船,該批逾期食品未有流入市場,後續將會把出包業者列為稽查廠商,並持續列管嚴查。
關於此案,高雄市府衛生局說明,配合衛福部食藥署執行「114年度輸入業登錄情形查核專案」時,於東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前鎮倉庫內發現逾期食品,現場並未發現偽標或改標等違法事證,據查該業者銷貨對象為漁船,該批逾期食品未有流入市場。
衛生局表示,現場逾期雞排包裝所示有效期為2017年8月28日,全數現場封存並已完成銷毀,並將東侯實業列為重點稽查廠商,並持續列管嚴查。
依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度輸入業登錄情形查核專案」,共計查核230家輸入業者,稽查高雄市「東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時發現業者倉庫中貯存逾期食品多達5種類、35件、總重925公斤,包括肉品、油品、醬料、麵製品、蔬果及水產加工品。
其中,雞排保存期限為2017年8月28日,到檢查當日已逾期近8年,最終依法裁處30萬元,所幸,這些逾期產品均未流入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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