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PO「舉槍照」寫下真想爆了妳!他淪家暴累犯出獄…繼續騷擾前妻
2026/05/06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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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陳姓水電工是家暴累犯,曾遭判2年3個月確定,去年出獄後又再犯,持續恐嚇前妻,經常以死相逼,又傳「手舉槍往上指的照片」,更寫下「真的好想爆了你」;事後女方報警提告,陳男一審遭判2年8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服,提起上訴,認為是為了見孫女才犯案,已知錯。但二審法官,未採信辯詞,駁回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是家暴累犯,前妻阿花(化名)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裁定男方不得對她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有效期間為2年;但前夫仍無視保護令,2025年至少10次違反保護令。
陳男多次傳訊息恐嚇前妻阿花,又多次以死相逼,又傳「手舉槍往上指的照片」,更寫下「真的好想爆了你」,面對不斷脅迫,女方心生畏懼報警提告。
陳男被依法送辦,調閱前科紀錄,過去就曾因違反保護令遭判2年3個月確定,2025年6月11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未料3個月後再犯,顯見毫無悔意,明知故犯,主觀惡性不小。
因此,一審法院審理後,將陳男依違反保護令罪10罪,分別判刑,應執行2年8個月有期徒刑。
陳男不服,主張違反保護令並非不知悔改,有去台東工作,工作不順利才又回來高雄是思念孫女,想看孫女才衍生此案,已知錯了,請求從輕量刑。
但二審法官認為,陳男共犯10罪,屬累犯,主觀惡性非微,量刑依法不宜從輕量刑,因此無從從輕量刑,駁回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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