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首波適用對象?張景森點名藍營「這8人」轟:昧著良心騙選票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日前拋出鞭刑構想,並正式提出「鞭刑」公投。今(3)日,立法院上演表決大戰,泛藍陣營以52比49勝出,完成逕付二讀,至於什麼樣的犯罪應該「被鞭」?掀起各界多元討論。前政務委員張景森本日就發聲,反點名洪孟楷等八位國民黨立委如詐欺犯,是第一波需要鞭的對象。
關於鞭刑打詐公投,張景森直言「這是一個詐騙案」,證據來自趙少康的犯罪自白。趙少康公開說,他自己不贊成鞭刑,但他支持推動鞭刑公投,說是因爲可以提高投票率。自己不敢吃的藥,卻敢拿出來大聲叫賣,這不是詐騙什麼是詐騙?
外界不少聲音認為,鞭刑能遏止犯罪,但張景森提出不同看法。他表示,人民痛恨詐騙、性侵和虐童,這都是真實的情緒。可是政治人物不去追究司法機關的責任,不去改法律查金流、不去堵人頭帳戶、不去改革警政司法效率,卻拿出一條神奇的刑鞭,說這就是萬靈丹,打了就有效!
張景森以漏水為比喻說,這像家裡漏水不去修水管,卻在牆上貼一張符咒,看起來很有氣勢,其實一滴水也擋不住。
張景森抨擊,更可惡的是,有些人自己根本不相信鞭刑有用,也知道鞭刑不可行,自己也並不支持,但卻要人民為鞭刑公投出門投票。國民黨52位立委裡面有8位是法律系畢業的就是這種人!
至於是哪八位?張景森逐一點名,說法如下:
1、翁曉玲: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博士、碩士;中興大學法律系學士。(專門「搞憲法」的憲法學者。)
2、羅智強:政治大學法學碩士。(兩公約是在他的老闆馬英九任內簽署的。)
3、葉元之:台大法學碩士。(好訝異今天才知道他是台大法律的。一直以來只知道他是混板橋的立委!)
4、林思銘:東吳大學法律系,曾任律師。
5、陳玉珍:台大中文系法律輔系、九州大學國際公法法學碩士、北京大學國際經濟法法學碩士。(好訝異,我一直覺得她是中文系的學妹,沒想到她讀過法律)
6、 鄭天財:台大法律系畢業。(可憐,他最近涉及到的案子可能會被鞭刑,他還被迫連署。)
7、傅崐萁:廣州暨南大學法學博士班。(學法律對他真的很有用,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8、吳宗憲:輔仁大學法律系。
關於上述八人,張景森大罵,他們是法律系畢業的,不可能不知道鞭刑是滿清時代就廢止的刑罰手段,是殘忍野蠻的治安維持手段,鞭刑違反了國際公約,也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他們卻昧著良心簽署這個公投法案,把人民的恐懼變成道具,把人民的憤怒變成燃料,把公投箱變成催票機。目的就是為了詐騙選票,這難道不就是典型的詐騙案?
張景森總結,鞭刑打詐公投就是用反詐之名,行催票之實;用正義包裝野蠻,用公投包裝算計。本質上就是一個詐騙案。把老百姓當愚民,當韭菜,詐騙選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