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公公砍死媳!律師揭兇嫌2心態「不把人當人看」
新北市中和區發生一起家庭悲劇,一名66歲的張姓公公長期和34歲的張姓媳婦相處不睦,兩人經常因教養問題、金錢觀念起糾紛。張女26日晚間至公公家接小孩,雙方又爆發衝突,公公一氣之下持刀狠砍媳婦,幾乎面目全非,經初步檢視遭砍約30至40刀,刀傷長達15公分。這起案件震驚社會,律師呂秋遠指出,公公的暴行說明了兩種情況,「第一,他對媳婦的恨意非常深,第二,他沒有人性,才能不把人當人看。」

這起人倫悲劇發生在新北中和興南路二段某公寓民宅內。26日晚間6時51分,張女前往公公張翁租屋處接4歲女兒回家,不知何故2人爆發張翁殺機,拿出水果刀及生魚片刀共2把刀,砍刺張女40多刀,造成張女臥血泊中,未闔眼慘死在樓梯間。透過監視器發現,張翁疑似早有預謀,身揹的斜背包內其實早已藏有水果刀及生魚片刀,公寓門口徘徊等待張女下班來接女兒,接著藉著衝突後拿出雙刀行兇。
據友人透露,張女和丈夫約在 15 年前打工時結識,張女個性活潑、愛笑且樂觀,只要身邊的人需要幫忙,她總是樂於伸出援手。為了讓孩子有更好的生活品質,張女自述是一名「在超商輪班的單親媽媽」,每天上班久站8小時,下班趕回家後常累到連滑手機的力氣都沒有。她曾在貼文中吐露,最讓人感到無力的並不是身體的疲累,而是「收入永遠剛剛好」。為了尋求突破,她開始利用零碎時間投入網路電商,不須辭去原工作或囤貨,用自己的方式慢慢累積收入。字裡行間沒有遠大的夢想,只有一位母親最樸實的盼望「希望孩子能過得好一點。」沒想到辛苦卻未幫母女兩人換得幸福的未來,斷送在狠心的公公手上。

對此,律師呂秋遠也在臉書分析,直言一般人要拿刀傷害別人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更何況砍了這麼多刀。他認為這樣只說明兩種情況,「第一,他對媳婦的恨意非常深,第二,他沒有人性,才能不把人當人看。」他也分享對婚姻的看法,直言年頭婚姻真的沒有任何保障,婚姻制度現在好像也只剩下剩餘財產分配、家庭生活費用等等作用(簡稱錢)。外遇?沒什麼,已經沒有通姦罪了,頂多一點民事賠償,而且有少數法官認為,根本沒有配偶權這種東西。不回家,在外面住?那也沒什麼,因為夫妻間的同居義務,雖然法條還有,現在法官也不太重視。而且,住在一起還有可能被家暴,還得「祀」奉公婆。犯錯的一方,片面要離婚?法院也說,可以,因為婚姻是讓兩人幸福的制度,所以如果有一方堅持離婚,那我們就應該祝福與尊重,不可以透過法律把外遇家暴的老公留在婚姻制度裡。
呂秋遠列出婚姻的十件「別做的事」表示:「成年人永遠不要想要改變另一半。可以挑選,但不要改變,但凡只要有一點猶豫,那麼寧願單身,也不要結婚。」
1.聘金不要收、嫁妝不要給。
既然結婚,就代表兩個人有能力營造一個家。聘金、嫁妝,雖然可能代表家長對孩子的祝福,但是對於雙方可能也都是壓力。光是數字要收多少、大聘要不要收、小聘要不要回,就都會讓雙方不愉快。有時候太多了吧,否則怎會苦得說不出話?每次都一個人在自問自答,我們的愛到底還在嗎?
就算聘金收下給女兒,嫁妝收下給兒子,雙方可能都還是覺得像是交易,何必把結婚這種事變成是一種交易呢?測試娘家實力、測試婆家誠意?你怎麼不去測試雞蛋能不能經得起摔?
2.盡量不要奉子成婚,單親也無妨。
根據英國研究、台灣報導,奉子成婚以後,離婚的可能性偏高。為什麼呢?因為這樣的婚姻通常有一方或雙方都還沒做好準備,甚至有一方根本不想準備。做愛不需要準備,但是結婚要。所以在一方可能不甘心的情況下,會比較容易在婚後吼出:「如果不是有小孩,我才不會跟你結婚」,或是「你知道嗎?要是當年沒有你,我就不會跟你爸結婚了。」好喔,當你家小孩好衰,還要承擔你婚姻失敗的責任。
生小孩,跟結婚一點關係也沒有,好嗎?容許對方不避孕,那就要有自己養的決心與勇氣。把自己婚姻的締結,歸功於小孩,把自己婚姻的失敗,歸咎於小孩,這樣的婚姻未免也太兒戲。
3.不要在伴侶家族公司裡工作,逼不得已請一定要拿薪水。
愛過的心,沒有任何請求,許多工作,有傷心的理由。很多人喜歡選擇富二代,以為他是付二代,結婚以後才知道是負二代。在家族企業裡工作,公司都是公公的,財務都是婆婆的,工作都是先生的,做事都是自己的,最後在別人的故事裡,我被遺忘。又不是在演民視八點檔,以為自己是市井豪門嗎?
如果不幸,真的得在伴侶家族工作,一定要拿薪水,而且是正常薪水,不要只是勞健保與基本工資,而且還只能記在牆壁上,一毛也領不到。你媽生你,是來體會這個世界,不是來體會當奴隸的。
4.不要管帳!
夢想當一個全職家務管理者,也是一件好事。但,做久了就會失去警覺,任他輕易推落海邊,在婚姻裡失去所有知覺。有些老公每個月會拿五千元給你,要你管好這個家,月底的時候再問你,為什麼沒有剩下四千元。
當然,那種是很差的,跟胖虎的行為差不多。但是,就算全部薪水都給你,最好也不要接受。因為許多男人對於錢是沒有概念的。他只覺得能給的他都全給了,他都捨得,除了讓你知道他心如刀割,為什麼你還是覺得不夠用。他根本不知道,肉鯽魚一斤只有六隻,就要收220元,夏蟲不可以芋頭冰,說了他也聽不懂,只會覺得你一直在A他錢。況且,當這個家的會計,你是有薪水嗎?
5.不要去追蹤另一半的行蹤,一旦發現外遇就殺無赦。對別人動心前,先考慮離婚。
與其讓自己蓬頭垢面,擔心先生勃起蕭墻,不,禍起蕭墻。不如讓自己保持貌美如花。不要想要控制誰的行蹤,他做初一,你就做十五,沒什麼好客氣的,反正有幸福就有煩惱,除非你都不要。如果對方真有外遇,除非雙方都願意修復,而且經得起折磨,否則就該好好面對這段婚姻,一次就到底是最好,放過對方也放過自己。
然後,對別人動心前,先想想離婚。一個人想吃兩家飯,就算配偶沒發現,最後也是會中毒身亡的。
6.不要住婆家、不要住娘家。
首先,家人很重要,畢竟老公老婆可以選,但是他們的家人,我們沒辦法選,如果不合,不論對方有多好,都應該斷尾求生,雙方都能保持距離最好,至少不要住在一起。
結婚,就是成家,成家,就不該住在雙方的家裡。不管是婆婆能幫你帶小孩、公公能幫你削水果、岳父會陪你打麻將、岳母會給你媽媽一樣的愛,通、通、都、不、要。結婚是兩個人彼此適應的開始,要適應對方都不容易了,還要適應一家人?又不是愛就該忍耐,不問該不該,犧牲才精彩、傷痛才實在。
重點是,不要自己不住在家裡,但是讓太太住在婆家裡,那是會讓另一半與家人一起生病的。
7.小孩的教養,是兩個人一起分工,不要交給父母。
小孩,可以自己養、可以一起養,就是不要隔代教養。爸媽已經有點年紀,教育理念也不相同,不要折磨他們,甚至是折磨自己。如果是為了省下保母費,那要不要給孝親費?都不給?你爸媽欠你的喔?更何況,媽媽跟老婆,同時落水,你到底要救誰?食物要不要咬碎以後給小孩吃?小孩跌倒以後要不要說地板壞壞?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報恩都不夠。歲月在聽我們唱無怨無悔,小孩長大後唱到自己流淚。
8.吵架時不要情緒勒索。
吵架可以,這也是一種溝通的方式。雖說是天意吧,好多話說不出去,就是怕你負擔不起。但是,寧願不說話,也不要說出情緒勒索的話。例如,威脅要去死、搥牆壁、打自己、不要你等等。這些話,當下說出口,可能只是為了要讓對方後悔,但是弄假成真的也很多,別讓自己或對方有遺憾。
9.家暴,一次都不行。
家暴,一次都不行,管他是長輩還是晚輩,也不論是言語或肢體。只要遇到強勢的長輩,強勢到會言語羞辱、行為暴力,那就是逃。離婚、分居都可以,就是不要容忍。一次容忍,就會讓自己陷入被嚴重傷害的高度風險。
言語、行為暴力,都是家暴。如果對方已經開始使用語言暴力,甚至會動手,就應該勇敢的離開對方,並且提出保護令或是離婚的聲請。一次家暴、終身家暴,不要以為他會改,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你會等到花兒也謝了。
10.不能辭職,要有收入。
錢,是婚姻裡最靠得住的事。婚前有工作,婚後絕對不要離職,至少要有一份自己的收入。不要相信另一半會養你,他給你三萬,會以為就是給你三萬的薪水,但是忘記這三萬包括買菜做菜水電瓦斯房租安親班費用,你只是過路財神而已。所以,拜託拜託,如果前面九項全部做不到,這一項至少要做到。不然,等他有天想要離婚,斷你金援、切你中路的時候,就在一轉眼,發現他的臉,已經陌生不會像從前,你的世界會開始下雪,冷得讓你無法多愛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