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君瑋律師三建議:陳幸妤應該跟許芊芊老公共同出擊!
2026/08/17 1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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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要抓小三的確不容易,有時候甚至會跨越紅線,自己反而落入侵害個資的狀況。如果陳幸妤與許的老公有聯繫方式,不妨可以「資訊交流」「證據互通」,此時會增加法官的心證,判賠機率高,判賠金額更高。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趙建銘離婚消息連日引發討論。陳君瑋律師今(17)天直言,若不想變成王力宏2.0,趙建銘就應該與陳幸妤談判。

陳君瑋律師指出,陳幸妤再爆料:診所護理師許芊芊租的房子就在趙建銘診所樓上。陳幸妤的原話重點是:她最在意許芊芊。
一、陳幸妤可以提起離婚+損害賠償
雖然陳抓不到出軌的證據,但許芊芊住在診所樓上,如果有其他證據或合理懷疑,趙與許同居一室,已經構成「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賠償」了!
也就是大老婆要跟小三求償,不需要抓到老公與小三性行為或親暱的照片,只要兩個人共處一室過夜,法院就可以綜合判斷,判賠。
法院的看法是:男女逾越一般朋友正常交往分際」的行為,而且已達到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且情節重大的程度。民法第195條第3項所保護的是「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就可以判賠。
二、陳幸妤應該與許的老公共同出擊!
法律上要抓小三的確不容易,有時候甚至會跨越紅線,自己反而落入侵害個資的狀況。如果陳幸妤與許的老公有聯繫方式,不妨可以「資訊交流」「證據互通」,此時會增加法官的心證,判賠機率高,判賠金額更高。

三、趙建銘不想變成王力宏2.0就應該與陳幸妤談判
陳君瑋律師分析,因為診所掛在趙建銘名下,對於陳幸妤經營診所很不利,那天趙建銘缺錢直接就賣了房子。此時陳幸妤可以談判條件如下「你把房子移轉登記給我,我就不繼續爆料你的風流韻事,甚至不提告或撤告」。否則前車之鑒,王力宏與李靚蕾就是最好的例子,王力宏在華人圈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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