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發文怒控:吃高檔餐廳「吐到像彩虹特效」掛急診!當事店家回應了

台中市西屯區知名吃到飽餐廳,日前遭顧客指控有食安疑慮,當事人還在社群發文,消費6052元,隔天上吐下瀉加發燒,更形容吐是用噴的!像動漫的彩虹特效一樣。對此,台中市食安處說明,接獲陳情距離攝食日已超過3天,也沒接受醫院進行食品中毒通報,已無食餘或同批食材可供檢驗確認。當事店家也回應,尊重消費者表達意見的權利,也請社會大眾憑藉客觀事實與主管機關檢驗結果來評判。後續事宜將交由我們法律顧問接手,感謝各界關心。
當事人貼文怒控,氣到不行,7月24日與友人中午去消費共6052元,25日晚上他跟朋友接連開始上吐下瀉發燒最後掛急診,當下有跟醫生說明情況,醫生詢問是否要通報食物中毒,當下感覺都快死了根本沒辦法跑這些流程(而且第一次也不太懂)所以沒有後續。
26日當事人跟餐廳說情況,希望他們可以退款並負擔急診的費用,但他們堅持不退款,只負擔急診費用,隔天越想越不對越想越氣,就去消保會投訴。
直到3個禮拜後,當事人於8月11日打給衛生局,負責這個案子的人剛好沒上班,但卻在17日回撥得到的回應卻是,前幾天去抽查沒問題;並在28日在社群發文控訴。
當事人形容,上吐下瀉加發燒,在救護車上還被告知換氣過度,差點虛脫昏倒……吐是用噴的!像動漫的彩虹特效一樣。
台中市食安處說明,此案民眾陳情時距離攝食日已超過3天,民眾就醫當下也無接受醫院進行食品中毒通報,已無食餘或同批食材可供檢驗確認;市府將持續不定期查驗,也提醒民眾配合醫院醫療處置及必要採檢,以利進行調查。
對此,當事店家回應:針對近日台中店顧客反映用餐後身體不適一事,本公司秉持誠實、負責與透明的態度,特此說明事件經過與處理立場;積極主動查核;接獲反映後,我們立即檢視店內食材與流程,並主動回訪當日前後用餐的其他顧客,皆未接獲類似不適通報。
展現誠意協助;在因果關係尚未釐清前,我們第一時間主動表達願意依規協助申請產品責任險及相關醫療費用。衛生主管機關檢驗合格;衛生主管機關派員至現場稽查並抽驗相關食材,檢驗結果全數符合國家規範。
拒絕欠缺依據之延伸要求:因後續訴求擴及餐費退還、精神賠償及出國行程影響等賠償,且缺乏客觀因果證據,本公司無法逕行接受。
該店家強調,尊重消費者表達意見的權利,也請社會大眾憑藉客觀事實與主管機關檢驗結果來評判。後續事宜將交由我們法律顧問接手,感謝各界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