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製爆裂物…2度投擲高中試爆!被逮還搜出5罐「喪屍煙油」觸3重罪
2026/09/11 0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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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28歲楊姓男子涉嫌自製爆裂物,2度到住家附近的高中試爆,第1枚未引爆及第2枚威力不足而未遂;警方獲報循線逮人,還查獲他持有依托咪酯的「喪屍煙油」楊男被依法送辦,近日被檢方依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及故意以爆裂物炸燬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等罪起訴。

高雄市28歲楊姓男子涉嫌自製爆裂物,2度到住家附近的高中試爆,第1枚未引爆及第2枚威力不足而未遂;警方獲報循線逮人,還查獲他持有依托咪酯的「喪屍煙油」楊男被依法送辦,近日被檢方依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故意以爆裂物炸燬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等罪起訴。
經查,楊男以塑料罐為容器,於罐蓋打洞將爆引(芯)引入內部並填裝火藥粉,以金屬珠及非金屬珠作為增傷物後,以紙張填塞等方式,製造2枚具殺傷力爆裂物。

楊男於5月9日凌晨0時3分、2時0分,兩度點燃爆裂物,投擲到住家附近的高中,1枚未引爆及第2枚威力不足而未遂,但爆炸聲驚動鄰居,警方獲報於10日循線逮人,還查獲他持有5罐含依托咪酯的「喪屍煙油」,另逮捕涉犯毒品罪的哥哥。

此案,檢方於近日偵結,認楊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第2項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刑法第176條準用第174條第4項及第1項之故意以爆裂物炸燬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等罪。
檢方認為,楊男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建請分論併罰,另外,他惡行非輕,手段惡劣,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及公共秩序甚鉅,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警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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