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高官索賄貪污!住處爽堆「千萬現金磚」…還拿500萬現金買豪宅

台中地檢署偵辦財政部國稅局貪污案,查出簡任稽核王志益涉嫌利用主管稅務查核案件的權限,違規收受商品禮券、現金,不法獲利至少1280萬元,全案於近日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王男及3名會計師及相關企業負責人等18人。其中王男涉案部分,符合國民法官適用案件,將成為中部地區第一件由國民法官審理的貪污案件;另外17人則依通常程序起訴。

台中地檢署會同法務部台中市調處、台中市刑大、多處憲兵隊組成專案小組,於今年5月27日起陸續執行6波搜索,帶回69人密集訊問,認定王志益與林姓、李姓會計師、納稅義務人鄭女、許男5人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財產來源不明、行賄、詐術逃漏稅捐等罪嫌重大,有逃亡、串證、滅證可能,有羈押必要,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中王男與林姓會計師遭收押禁見,其餘3人分別以200萬至1000萬不等金額交保。

台中地檢署指出,國稅局簡任稽核王志益明知許男受綜所遺贈稅查核,卻多次接受對方宴請,還下指導棋教許男虛構欠債千萬,再免除債務,透過改課贈與稅方式結案,讓許男免繳2529餘萬元稅務。事後王男又要求許男安排員工陪自己赴美,並提供機票、住宿費等27萬餘元。此外王男又趁查稅期間,透過友人轉達希望收到百貨禮券,收受鄭女提供的百貨禮券20萬元。

春錫公司不想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砸560萬賄賂王志益,王志益便請林姓會計師指導業者製作不實說明書,讓該公司免繳所得稅及裁罰5691萬餘元。王志益還濫用主管權限,取得不同公司的查核文件,並居間協調補稅金額,藉此收賄70萬元。
專案小組循線追查,在王志益住處及其配偶游女承租的銀行保管箱內,扣得1280萬現金及5塊黃金;還發現王志益在台中南屯買豪宅預售屋並以現金支付500萬訂金。
而在本案中有3名會計師充當行賄白手套,其中林姓會計師負責聯絡納稅義務人及公司負責人,指導製作不實說明書並收取賄款。此外,林姓會計師還幫台中知名伴手禮公司「八結」、「六月初一」虛增成本費用,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8747萬餘元,又幫負責人沈劭蘭取得3009萬不法利益後,以需要疏通國稅局人員為由,騙走近500萬元。
另外,施姓會計師、李姓會計師則於弘笙公司案擔任行賄管道,透過會計師事務所帳戶層層轉匯,其中施男收取250萬元,轉交200萬給李男;李男再趁餐敘時,轉交70萬現金給王男,私吞1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