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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判賠60萬不解恨!正宮法庭偷拍公審害遭跟蹤 1理由反賠錢

記者 洪正達 報導
2026/11/06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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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陸軍退伍中校阿珠因不滿丈夫遭小喬介入婚姻,雖獲判賠60萬元定讞,但怒火難消的她竟在法庭外偷拍小喬,並將照片上傳社群網路公審,甚至標註小喬居住大樓,導致小喬遭陌生人跟蹤。橋頭地院審理認為,阿珠擅自外流影像並公審已嚴重侵害隱私與肖像權,斥責其將言論自由當作擋箭牌,判決阿珠必須永久移除照片、不得再使用小喬肖像,並賠償1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阿珠不滿小喬侵害配偶權,竟在法庭外偷拍對方後上傳Threads等社群公審並標註住處,橋頭地院痛批她濫用言論自由,判賠1萬元並強制移除照片。(示意圖/PIXABAY)
阿珠不滿小喬侵害配偶權,竟在法庭外偷拍對方後上傳Threads等社群公審並標註住處,橋頭地院痛批她濫用言論自由,判賠1萬元並強制移除照片。(示意圖/PIXABAY)

 



高雄女子「小喬」(化名)因介入他人婚姻,先前遭正宮「阿珠」(化名)提告,法院判決小喬與男方須連帶賠償60萬元定讞,未料身為陸軍退伍中校的阿珠依舊怒火難消,竟趁著開庭空檔在法庭外偷拍小喬,隨後將照片PO上Threads及臉書大罵「有臉偷情當小三還怕沒臉見人?」,甚至惡意標註小喬居住的大樓,導致小喬遭陌生人跟蹤,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斥責阿珠拿「言論自由」當不法侵害的擋箭牌,判決她必須將照片永久移除、不得再使用小喬肖像,並賠償1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阿珠因丈夫出軌小喬憤而提告求償,法院最終判決小喬與前夫連帶賠償60萬元定讞,然而,阿珠心中的怒氣始終未平息,多次在法庭外未經同意擅自拍攝小喬的面貌與身形,更擅自盜用小喬生活照,同步上傳至個人IG、Threads及臉書等各大社群平台。

除此之外,阿珠不僅在網路上連番痛批小喬是破壞家庭的「小三」,更在貼文中公然標註小喬所居住的大樓社區名稱,引發鄰里住戶私下議論紛紛,小喬指控,貼文曝光後,她甚至遭不明人士一路尾隨跟蹤返家,整日活在恐懼與極大的精神壓力中。小喬不甘隱私權與肖像權遭惡意踐踏,憤而提告要求阿珠徹底下架照片、永久禁用肖像,並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

庭審時,阿珠主張自己的貼文並沒有揭露小喬真實姓名等個資,僅提及「有人當小三」;而在法庭外拍到的照片中,小喬在畫面裡「占比極小」、根本無法辨識身分,更稱發文是為了提醒社會大眾防範,自己已盡查證義務且內容屬實,涉及男女交往分際與道德私德,應受到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然而,法官調閱過往貼文勘驗後,發現阿珠先前就曾多次上傳清楚顯示小喬容貌的影片與照片,並直接點名指責、提及小喬姓名;即便最後一張照片事後將臉部塗銷,但比對前後貼文脈絡,任何瀏覽的不特定網友都能輕易認出小喬的外貌特徵,阿珠辯稱「無法辨識」顯然只是卸責之詞。

法官認為,雙方當時正處於民事侵權訴訟程序,阿珠理應循正規司法途徑捍衛權利,卻利用到庭辯論的機會擅自側錄小喬影像,再將照片放上網路加註侮辱性文字公審,這完全與公共利益無關,動機更絕非善意發表言論,本質就是不法侵害,阿珠企圖拿言論自由來掩飾侵權行為,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

在賠償金額方面,法官審酌小喬為大學畢業、目前在超商工作月薪約3.8萬元,名下有房產投資;阿珠則是碩士學歷、陸軍中校退伍,目前靠著每月4萬多元的軍退俸生活,法官考量阿珠是因配偶權長期遭嚴重侵害,加上開庭時目睹小喬與前夫共同到場,是在長期身心壓抑與氣憤下才一時衝動觸法,且患有憂鬱症及廣泛性焦慮症,事後已坦承行為並幾乎刪光所有照片,最終酌定阿珠須賠償1萬元,並強制移除該張侵權照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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