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油案詐欺取財判2年 傳魏應充最遲28日入監服刑

2017/07/22 08:34:00
2017/07/22 08:51:02 更新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案」涉嫌詐欺取財6111萬餘元,今年4月底遭判刑2年定讞,上個月台北地檢署發出傳票,要他依法入監服刑,現在傳出最晚下週五(28日)魏應充就必須前往北監報到。

魏應充在味全混油案中,與當時的頂新總經理常梅峯決定大改調和油成份與比例,先是把黃豆油換成低成本的棕櫚油,讓棕櫚油佔據成份98%,再透過包裝上的葡萄、橄欖圖案及文案,誤導消費者以為是常見高售價的健康植物油,藉以獲取高額利潤,事實上產品中的葡萄籽油、橄欖油僅佔1~2%。

智財法院認為魏應充觸犯詐欺取財、虛偽標記等2罪,二審判決2年定讞。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北檢迄今未收到魏應充要求請假消息,因此魏應充若未主動提前報到,最晚28日即須入獄,且依法需在被關1年內表現良好,才有機會假釋出獄,重返社會走跳。

▲傳魏應充(左二)最快28日入監服刑。(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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