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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邀進房吃泡麵!滑開椅子也沒用 國二男被男舍監口交2次

2017/08/14 11:40:00
2017/08/14 17:20: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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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高雄市某私立中學的學生宿舍前年傳出性侵男學生事件!一名男舍監藉口邀學生到房間吃泡麵,兩度強脫一名住校的14歲國二男學生褲子對他口交,被害男學生不敢呼救張揚,怕在校園內傳開,事後向母親表示想轉學,母親追問後才揭發這起事件。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今(14)日將上訴駁回,判處這名舍監有期徒刑7年6月確定。

▲國二男被男舍監性侵。(示意圖/翻攝畫面)

判決書指出,42歲的邱男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止,在高雄市私立某中學的學生宿舍擔任管理員。2015年4月間某日,邱男深夜以請「吃泡麵」為藉口,要求住在宿舍內的一名國二男學生到他的個人寢室內,待男學生吃完後,邱男竟強行脫去男學生的內褲,撫摸男學生下體後含住。男學生想把邱男推開,並將所坐的電腦椅往後滑卻被邱男狠瞪,男學生不敢反抗,怕被處罰也怕在校園傳開,只好讓邱男繼續逞慾。邱男得逞後食髓知味,隔月以相同手法再度口交男學生一次。

被害男學生覺得丟臉,難以啟齒,不知道要跟誰說,每回放假返家都會跟母親說要轉學,為了轉學的事,經常跟母親吵架,母親察覺有異向校方反映,邱男的犯行才曝光。

邱男雖坦承對男學生口交,但辯稱有經過男學生同意,但高雄高分院根據證人證詞,不採信邱男的辯詞,審酌邱男是宿舍管理員,理應善盡督導學生生活作息,但卻為逞私慾,破壞一般人對校園安全的信賴,雖然邱男非以強暴、威脅手段,且犯行侵害程度非重,但考量他未能與男學生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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