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頭搖晃害死4月嬰 越南女下場出爐 法官判1年6月

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越南籍麥姓女子,去年8月間受朋友之託照顧1名4個月大女嬰,麥女餵食女嬰後,她見女嬰吐奶無意識且臉色有異,為了喚醒女嬰,竟拍打女嬰頭部並搖晃身軀,致女嬰頭部受創,經院方急救後宣告不治,麥女因此遭到送辦。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麥女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麥女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3日,沒有保母資格的麥女受武姓朋友所託,代為照顧武女出生才4個月的女兒,同年8月9日上午7時許,麥女餵食女嬰後,見女嬰吐奶,先為她清潔,再把物品拿到浴室清洗。

麥女返回房間後,發現女嬰無意識且臉色有異,為喚醒女嬰,竟貿然拍擊女嬰頭部並搖晃身軀,麥女見女嬰沒反應,趕緊叫救護車送醫,女嬰送醫後,因硬腦膜下腔出血,缺氧缺血性腦病變,住院治療後,因腦組織軟化壞死,泌尿道感染及肺炎,引發腦損傷、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麥女雖非故意傷害女嬰,但她的不當行為,造成女嬰腦部重創、出血,女嬰入院時,已失去自主呼吸能力,昏迷指數僅有3,且經檢查她的腦室白質軟化症,腦神經元死亡,沒有任何復原可能,只能慢慢走向死亡,加上她否認犯行,又因無法負擔480萬元賠償金而未能達成調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麥女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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